主题:后续,后续,敏大(大佬律师)发了一篇文章,为什么我对肖战报案如此愤怒[96] 今天是520,却被一纸《立案告知书》刷了屏。 根据《立案告知书》,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认为“肖战被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一案,“符合立案条件”,决定立案侦查。 我的第一感觉是,愤怒。第二感觉,还是愤怒。 这里先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科普。法律程序分为民事程序和刑事程序,民事程序针对的是侵害个别主体权益的行为,后果一般包括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等。而刑事程序,针对的是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后果除了没收财产、罚金之外,主要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包括管制、拘役、徒刑、乃至最严重的死刑。 刑事程序是对违法行为最为严厉的处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世界各国都对刑事程序的适用采取极为严格的标准,辛普森杀妻案中所谓的“排除合理怀疑原则”,就是针对的刑事案件。 肖战这一次,采取的是最严厉的刑事程序。换言之,如果程序走完,公安机关、检察院确实认为涉及的犯罪嫌疑人有罪,那么肖战控告的人员有可能将会面临牢狱之灾。 明星权利受到侵害,通过民事诉讼维权的案例并不少见。就在不久之前,某明星的代理律师在法庭审判时的“翻车视频”还成为B站热门。该案审判法官的一席话现在听来仍然掷地有声: “公众人物你的有些事实或者行为出来了,你不能说我老百姓我就什么都不能说,明白吗?但是这个说是要有限度的,是有边界的。我来评价这个东西,明白吗?” 但即便是这个案件里,这位登上热搜的明星,他采用的也是民事诉讼程序。即便网友败诉了,所承担的后果也是停止侵权、赔礼道歉、一定的赔偿。 然而,根据现有的信息,肖战似乎希望将网络上“侮辱诽谤”他的部分网友,或者按粉丝的说法,将这些“侮辱诽谤”他的网友背后的“黑暗组织”,送进牢房。 在我有限的记忆里,上一个当着所有网友,把有纠纷的人送进牢房的明星,似乎还是吴秀波。 肖战的案子在法律上到底是否成立,现在我没看到案卷,没办法给出一个明确的回答。刑法里确实有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侮辱诽谤罪之类的罪名。司法实践中,也有因为在网上骂人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例。 当然,不管实体结论如何,程序上只要肖战有了违法线索,他都有权利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一点,我也没有任何异议。 但不论如何,我都认为,公众人物在启动刑事程序的时候,都应当谨慎再谨慎。 公众人物的名声和经济收入来源于他的知名度和曝光量。所谓“黑红也是红”,明星赚的钱里,可以说有一半都是挨骂的钱。被网络舆论攻击、甚至辱骂,肖战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过去的“流量明星”中不乏好的先例,用自己的努力转黑为粉,将网络上对他铺天盖地的嘲弄转化为职业的助力。 当其他明星发发律师函、打打民事官司,都要承受很大的反弹的时候,肖战到底为什么敢于启动最严厉的刑事程序? 今天我不想讨论某个具体的个案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我最为担忧的是,如果真的有网友因为辱骂肖战而被判刑,即便如粉丝所说,那个人真的特别特别过分,远远超出了一般网友的正常批评的限度,那也将会给社会带来一个无比恶劣的示范: 是不是以后只能说肖战好,不能说肖战不好?说肖战不好的,是不是就会有坐牢的风险? 传播学上有一个概念叫做“寒蝉效应”。套用百度的解释,大概意思是如果人民因为恐惧或是无力承受所将面对的预期损耗,干脆放弃行使自己正当权利的现象。 说得通俗一点,如果有一个人因为肖战被判刑,所有的人在批评肖战之前都会进行严格的自我审查:我说这话到底有没有法律风险?是不是没有万分必要我干脆就闭嘴了? 说到底,肖战到底是什么人?到底是谁给他这么大的权力,想要封住悠悠网民之口? 我还是那句话,我国任何一个明星,都不应当享受这样的待遇。 如果我们放任肖战对不同意见人士采取越来越激烈的措施,未来我们将越来越无法正常地表达对一个艺人的好恶。 希望我们永远不要成为那只寒蝉,讨厌某个明星,却只能在心里说出来。 |
你区看见的,就因为告刑事的是虾,所以明星告刑事就有错了?告刑事的就是堵别人评价的嘴?寒蝉效应都扯上了,这是学法的吗?牛批啊233
[天地无极] 哈哈哈哈哈,我已经看不懂这群“正义人士”了 ...
牛肉火锅
· 发布于 2020-05-20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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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几天难得去你区,这个看了,简直槽多无口。明星咋啦,明星也是人,你胡说八道侵犯人家权利都可以告。你要是客观评价说XX长得不好看,XX演技不好这些属于客观评价,就算是他要告你,能告你什么?法律又不是你告了就一定赢的。懒得看长篇大论,反正我的观点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反法律的都可以告。违反道德的都可以谴责 |
本帖最后由 枫林小贝 于 2020-5-20 23:33 编辑 小赞这个目前不是直接提告的,而是去报案了,刑事案件!如果立案侦查,罪名作实了,就不是明星个人告了。是公安机关告,绝对要判刑的。 |
点评
@ angelandfay01这位喜欢搬垃圾场黑帖的解解你不要回复我的帖子!我特别烦你!我喜欢看小说,还能联想一处大戏,看的特别高兴,和您有关系吗?
lx罗列个罪名抓进去的是疯了么……小说看多了?
皇城根下什么官没见过,虾算个啥值得人家冒着丢乌纱帽的风险
nsdd
解解,帝都朝阳公安局,又不是天高皇帝远的十八线,当人家敢为了个虾顶风作案啊?没锤子的事不必以官场小说脑补,看后续呗
哈哈,解解你这就天真了。警察局都是斗法的地方,想抓谁,罗列个罪名就给你抓进去了。
立案也不一定有结果啦,我之前丢了手机电脑还去立过案录过口供呢,还拿了个案件回执单,后续就再没动静了,当然明星这方面或许比普通人能好一点有空督促?
鬼知道他报案报的啥。今天律师贴那个东西,应该是警察局立案了。
针对那个盗用他名字诈骗的?
哦,那主楼就更无理取闹了啊,这连虾告都算不上,起诉对象还不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所以公安会抓只是简单吐槽虾演技不好长得丑的人吗?明摆着不会
解解你没搞明白,这个不是传票,不是法院给的。是小赞去报案了,然后警察要立案,破案!有人会被抓,罪名成立了,是公安机关告!不是小赞告!
判刑就判刑呗,我又没干留把柄的事,不懂,当年美男楼不也收过传票威胁么,也没见楼主是这种反应啊
整件事都莫名其妙的,搞不懂为什么会闹到这种地步 |
点评
这群人已经一叶障目了,自以为毁掉了土豆路人缘,恰巧相反,根据我几个群里的舆论,已经向土豆倾斜了!
所以说不要太把网络当现实,平日喜欢跳的高的小众圈子引以为豪的几万转发在资本的水军和控评面前啥也算不上,真正的外圈路人对这破事也早已厌烦听过就算,更有甚者还会觉得疫情当前为了这么个东西闹腾没完都是有病
说白了,这群人引以为豪的就是代表“舆论”,然而什么才是真正的舆论,是网上看似声势浩大的转发吗?我从来不觉得,而资本最擅长的也是操控“舆论”,什么媒体话语权热搜引导手法都是成熟的资本玩剩下的
看不到尽头的战线从来不是这群人能够接受的,思维不同,她们以前待的圈子惯性,大部分就是会闹就能得到和稀泥安抚,闹的越大越容易达成自己目的,然而这一切在资本面前没啥用,更别提还涉及到墙这个玩意
很简单,打虾那群极端的人把小圈子规矩看的比天都大脸大惯了,毕竟为了娱乐产物有时都能骂体制,更别提一个娱乐明星虾了,然而偏偏虾资本血够厚战线拖的够长,打碎了她们自以为的一击必死的幻想,就越来越疯了呗
在报案的时候,有分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等,刑事案件带来的后果及危害会比民事案件严重得多,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的调查也会特别的重视,为避免产生更大的后果会及时立案侦查。 刑事立案期限是七天内,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
立案后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期限没有规定。 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
我昨天看到这个都无语死了,这件事的发展真是越来越挑战我的三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