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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区看见的,就因为告刑事的是虾,所以明星告刑事就有错了?告刑事的就是堵别人评价的嘴?寒蝉效应都扯上了,这是学法的吗?牛批啊233

主题:后续,后续,敏大(大佬律师)发了一篇文章,为什么我对肖战报案如此愤怒[96]

今天是520,却被一纸《立案告知书》刷了屏。

根据《立案告知书》,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认为“肖战被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一案,“符合立案条件”,决定立案侦查。

我的第一感觉是,愤怒。第二感觉,还是愤怒。

这里先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科普。法律程序分为民事程序和刑事程序,民事程序针对的是侵害个别主体权益的行为,后果一般包括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等。而刑事程序,针对的是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后果除了没收财产、罚金之外,主要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包括管制、拘役、徒刑、乃至最严重的死刑。

刑事程序是对违法行为最为严厉的处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世界各国都对刑事程序的适用采取极为严格的标准,辛普森杀妻案中所谓的“排除合理怀疑原则”,就是针对的刑事案件。

肖战这一次,采取的是最严厉的刑事程序。换言之,如果程序走完,公安机关、检察院确实认为涉及的犯罪嫌疑人有罪,那么肖战控告的人员有可能将会面临牢狱之灾。

明星权利受到侵害,通过民事诉讼维权的案例并不少见。就在不久之前,某明星的代理律师在法庭审判时的“翻车视频”还成为B站热门。该案审判法官的一席话现在听来仍然掷地有声:

“公众人物你的有些事实或者行为出来了,你不能说我老百姓我就什么都不能说,明白吗?但是这个说是要有限度的,是有边界的。我来评价这个东西,明白吗?”

但即便是这个案件里,这位登上热搜的明星,他采用的也是民事诉讼程序。即便网友败诉了,所承担的后果也是停止侵权、赔礼道歉、一定的赔偿。

然而,根据现有的信息,肖战似乎希望将网络上“侮辱诽谤”他的部分网友,或者按粉丝的说法,将这些“侮辱诽谤”他的网友背后的“黑暗组织”,送进牢房。

在我有限的记忆里,上一个当着所有网友,把有纠纷的人送进牢房的明星,似乎还是吴秀波。

肖战的案子在法律上到底是否成立,现在我没看到案卷,没办法给出一个明确的回答。刑法里确实有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侮辱诽谤罪之类的罪名。司法实践中,也有因为在网上骂人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例。

当然,不管实体结论如何,程序上只要肖战有了违法线索,他都有权利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一点,我也没有任何异议。

但不论如何,我都认为,公众人物在启动刑事程序的时候,都应当谨慎再谨慎。

公众人物的名声和经济收入来源于他的知名度和曝光量。所谓“黑红也是红”,明星赚的钱里,可以说有一半都是挨骂的钱。被网络舆论攻击、甚至辱骂,肖战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过去的“流量明星”中不乏好的先例,用自己的努力转黑为粉,将网络上对他铺天盖地的嘲弄转化为职业的助力。

当其他明星发发律师函、打打民事官司,都要承受很大的反弹的时候,肖战到底为什么敢于启动最严厉的刑事程序?

今天我不想讨论某个具体的个案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我最为担忧的是,如果真的有网友因为辱骂肖战而被判刑,即便如粉丝所说,那个人真的特别特别过分,远远超出了一般网友的正常批评的限度,那也将会给社会带来一个无比恶劣的示范:

是不是以后只能说肖战好,不能说肖战不好?说肖战不好的,是不是就会有坐牢的风险?

传播学上有一个概念叫做“寒蝉效应”。套用百度的解释,大概意思是如果人民因为恐惧或是无力承受所将面对的预期损耗,干脆放弃行使自己正当权利的现象。

说得通俗一点,如果有一个人因为肖战被判刑,所有的人在批评肖战之前都会进行严格的自我审查:我说这话到底有没有法律风险?是不是没有万分必要我干脆就闭嘴了?

说到底,肖战到底是什么人?到底是谁给他这么大的权力,想要封住悠悠网民之口?

我还是那句话,我国任何一个明星,都不应当享受这样的待遇。

如果我们放任肖战对不同意见人士采取越来越激烈的措施,未来我们将越来越无法正常地表达对一个艺人的好恶。

希望我们永远不要成为那只寒蝉,讨厌某个明星,却只能在心里说出来。
共收到 105 条回复
于汐汐 · #2 · 2020-5-20 23:02:26  回复
所有我现在就期盼能尽快整顿网络风气,两边都改整顿

点评

更别提就算造成能被起诉的影响我也得有足够的腿毛啊,大部分人估计粉丝数都超不过500个吧  发表于 2020-5-20 23:06
亚文化圈待过N年,我最佩服的一点就是这群人无与伦比的发散能力噗,讲真我一不造谣二不下三路我怕啥蹲局子啊?这唇亡齿寒强行上升的我看着太逗了   发表于 2020-5-20 23:05
beikaotopik · #3 · 2020-5-20 23:03:43  回复
我这几天难得去你区,这个看了,简直槽多无口。明星咋啦,明星也是人,你胡说八道侵犯人家权利都可以告。你要是客观评价说XX长得不好看,XX演技不好这些属于客观评价,就算是他要告你,能告你什么?法律又不是你告了就一定赢的。懒得看长篇大论,反正我的观点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反法律的都可以告。违反道德的都可以谴责

点评

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发表于 2020-5-21 08:04
加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5-21 06:57
排你,支持维权  发表于 2020-5-21 02:18
考个律师证就可以当律师了啊~~又不难~所以~律师也没那么高大上  发表于 2020-5-20 23:53
公知里面有那么多律师呢,有sjb挺正常了  发表于 2020-5-20 23:16
+1  发表于 2020-5-20 23:06
重点是这居然是个所谓的律师大佬写出来的,我顿时对我国法律行业未来充满了担忧  发表于 2020-5-20 23:06
+1  发表于 2020-5-20 23:05
猫咪老师 · #4 · 2020-5-20 23:07:25  回复
受害者有罪论,赞赞子必糊穿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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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是肯定的了但是只要他有证据他就有权利告  发表于 2020-5-21 02:20
嗨,被告了想起来说自己是弱势群体卖惨了,我看她们打虾那劲头可没觉得有多弱啊,这小白花形象真是两方随时转换  发表于 2020-5-20 23:19
我只是想证明我不是虾→_→,这篇文明明白白说是受害者有罪,被骂了不能告刑事,因为会对骂人的人不好  发表于 2020-5-20 23:14
糊就糊呗,糊了人家也有告刑事的权利啊噗,只要有那个钱有证据就行啊  发表于 2020-5-20 23:08
danyuan长久 · #5 · 2020-5-20 23:09:49  回复
我是看不懂了,不如开个竞猜,看看这事情的结局能有多少人看懂压对。一年或半年期,哪方能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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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继续缠绵吧,哪一方塌了另一方都没了对手会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发泄脑残,疯魔的还是锁死比较好  发表于 2020-5-20 23:11
持久骡zephil · #6 · 2020-5-20 23:12:06  回复
问题难道不是现在连土豆告谁都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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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小偷偷东西了,然后被偷着去报案了,我东西丢了!  发表于 2020-5-20 23:21
小赞现在不是告,是报案了!是刑事案件!告也是公安机关告你,违法犯罪!  发表于 2020-5-20 23:20
重点是这居然还是个所谓的律师大佬说出来的,着实太可笑了,干律师的不尊重法律甚至还否决别人合法权利,就因为自己的私人喜好?这么朴素正义还干啥律师,万一哪天接个杀人犯辩护的案子岂不是要哭死?   发表于 2020-5-20 23:16
看你区说是告了个诈骗的,好像是拿他微博出书?不懂,但我就想吐槽这告一个刑事就上升到文字狱人人皆危地步逻辑在哪?别人又不是天天造谣天天下三路五百转出圈   发表于 2020-5-20 23:15
淡月梅花 · #7 · 2020-5-20 23:13:30  回复
告刑事能赢那就是对方严重犯罪了呀,这都什么人啊
窈窕淑女 · #8 · 2020-5-20 23:14:21  回复
虽然小赞不咋滴,粉丝弱智又脑残!但是踩他那帮人更恶心!明星也是人,拥有捍卫自己权益的权利!赞赞子挣点气啊,别光说不练!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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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0-5-21 10:34
小赞???好难得看到这个称呼,emmmmmmm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5-21 07:07
+1  发表于 2020-5-21 07:00
+1 现在真的觉得应该告  发表于 2020-5-21 02:21
+1  发表于 2020-5-20 23:54
窈窕淑女 · #9 · 2020-5-20 23:18:38  回复
本帖最后由 枫林小贝 于 2020-5-20 23:33 编辑

小赞这个目前不是直接提告的,而是去报案了,刑事案件!如果立案侦查,罪名作实了,就不是明星个人告了。是公安机关告,绝对要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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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gelandfay01这位喜欢搬垃圾场黑帖的解解你不要回复我的帖子!我特别烦你!我喜欢看小说,还能联想一处大戏,看的特别高兴,和您有关系吗?  发表于 2020-5-21 00:18
lx罗列个罪名抓进去的是疯了么……小说看多了?  发表于 2020-5-21 00:10
皇城根下什么官没见过,虾算个啥值得人家冒着丢乌纱帽的风险  发表于 2020-5-20 23:39
nsdd  发表于 2020-5-20 23:38
解解,帝都朝阳公安局,又不是天高皇帝远的十八线,当人家敢为了个虾顶风作案啊?没锤子的事不必以官场小说脑补,看后续呗  发表于 2020-5-20 23:38
哈哈,解解你这就天真了。警察局都是斗法的地方,想抓谁,罗列个罪名就给你抓进去了。  发表于 2020-5-20 23:36
立案也不一定有结果啦,我之前丢了手机电脑还去立过案录过口供呢,还拿了个案件回执单,后续就再没动静了,当然明星这方面或许比普通人能好一点有空督促?   发表于 2020-5-20 23:33
鬼知道他报案报的啥。今天律师贴那个东西,应该是警察局立案了。  发表于 2020-5-20 23:32
针对那个盗用他名字诈骗的?  发表于 2020-5-20 23:30
哦,那主楼就更无理取闹了啊,这连虾告都算不上,起诉对象还不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所以公安会抓只是简单吐槽虾演技不好长得丑的人吗?明摆着不会   发表于 2020-5-20 23:28
解解你没搞明白,这个不是传票,不是法院给的。是小赞去报案了,然后警察要立案,破案!有人会被抓,罪名成立了,是公安机关告!不是小赞告!  发表于 2020-5-20 23:24
判刑就判刑呗,我又没干留把柄的事,不懂,当年美男楼不也收过传票威胁么,也没见楼主是这种反应啊  发表于 2020-5-20 23:21
想不出昵称 · #10 · 2020-5-20 23:20:14  回复
所以是要告谁?
红瓷绿瓦玉如天 · #11 · 2020-5-20 23:21:20  回复
咱们宫总算都挺正常的,难怪在对线的地方赢不了థ౪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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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来我感觉我现在看两方就和ao3官网看国内这一系列破事似的,基本是内斗互殴,结果突然被cue,还莫名其妙有一堆人打着替我申张的旗号讨伐,问题是不管是我还是ao3本体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啊,搞不懂搞不懂   发表于 2020-5-20 23:48
我在外面就是看热闹的哈哈哈  发表于 2020-5-20 23:23
雨后初晴 · #12 · 2020-5-20 23:21:24  回复
支持所有明星艺人告刑事,既然喜欢当黑子下三路,就不要有blx
加油123 · #13 · 2020-5-20 23:22:04  回复
呵呵,明星不是人,明星没资格告刑事?就这还律师大佬?
法律不是哪一家的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觉得法律有问题有漏洞就请积极的去修缮,而不是指责某类人没资格运用法律武器wjby
鱼什么都知道 · #14 · 2020-5-20 23:26:52  回复
所以他要搞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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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诈骗吧,看你区今天讨论的是这个  发表于 2020-5-20 23:29
就,公安不是也要有方向?  发表于 2020-5-20 23:29
你看一下9L的解释啦  发表于 2020-5-20 23:29
看楼上解解说的,公安决定呗  发表于 2020-5-20 23:28
hert · #15 · 2020-5-20 23:30:05  回复
xz现在千万不要糊,能撑多长时间撑多长时间,最好撑个一年半载的,227还是427里面的某些鬼东西也能少祸祸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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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不希望是这样的糊法  发表于 2020-5-21 02:23
把虾圈死了好。现在各家都好怕虾爬去自家  发表于 2020-5-21 00:55
你这个思路,过于优秀!  发表于 2020-5-21 00:16
我也是这样想的,虾要死,也千万死的慢一点噗  发表于 2020-5-20 23:32
月兔月兔上月宫 · #16 · 2020-5-20 23:30:18  回复
主要搞不清他要告谁。  侵权是一回事情 如果用这个来洗白其他事情就不可但是告侵权是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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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不要得意忘形啊,明星终归是明星,打官司这种事都不用自己亲自出面,风车之前不还送过人头?我都搞不懂怎么现在就好像都忘了非常自信虾不会反击似的   发表于 2020-5-20 23:36
割割吃饼了 · #17 · 2020-5-20 23:35:28  回复
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权并无不可
xpx2017aa · #18 · 2020-5-20 23:37:47  回复
不得不说有些人被带偏了,其实我蛮想看土豆告风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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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看,不过看风车现在那个飘了的样告不告也没啥区别了,告反而让她更出名吸引腿毛,不如惯着  发表于 2020-5-20 23:41
wcyqf3 · #19 · 2020-5-20 23:37:47  回复
该举报就举报,该报案就报案,所有人适用。不过赞赞子还是糊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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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的晚一点就行了  发表于 2020-5-20 23:40
鱼在我这里 · #20 · 2020-5-20 23:42:26  回复
我对我国的法律还不至于这么没有信心,一个戏子而已,这么可能因为他搞莫须有。真当是肖国,xz能只手遮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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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鹅都围着他一个人转233  发表于 2020-5-20 23:49
lovetony · #21 · 2020-5-20 23:43:53  回复
拿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正常,不能拿那人的身份来判断正误
兽耳少女 · #22 · 2020-5-20 23:44:10  回复
早就看不懂了,两边都疯
153917578 · #23 · 2020-5-20 23:44:16  回复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548477 · #24 · 2020-5-20 23:44:38  回复
写这个的人,真恶心
银筝留醉 · #25 · 2020-5-20 23:45:18  回复
杀人犯都有替自己辩护的权利,赞赞子难道被剥夺公民合法权利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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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0-5-20 23:55
失格偶像啦,朴素正义啦,三区昨晚还把喜欢虾的画手写手拉名单挂出来美其名曰让人避雷呢,没刷负都已经算不错啦  发表于 2020-5-20 23:50
angelhey · #26 · 2020-5-20 23:49:53  回复
我永远支持维权,不管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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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0-5-21 00:15
扶摇mm · #27 · 2020-5-20 23:56:16  回复
不管是谁都有权力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明星也是人,虽然不喜欢他,但支持他维权
水游荇 · #28 · 2020-5-20 23:58:55  回复
只要违法了,不管是谁都支持告,希望双方这些人(心里有鬼的那些,非ao3正常用户)缠缠绵绵,不要祸害其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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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看到这网站跳出来哭诉ao3被墙了它们丧失了多少会员我就对这脸皮震惊了,ao3一个非盈利性网站还没说啥呢,它咋好意思跳出来说我少赚钱了的?   发表于 2020-5-21 00:11
emmmm果然有金钱纠纷  发表于 2020-5-21 00:09
其实说实话,非ao3本地服务器的别国用户对ao3来讲就是个蹭住的,还不用出钱,倒是那个彩云小译二道贩子借着ao3谋利居然还能变成受害者喊冤我就很震惊   发表于 2020-5-21 00:02
佐罗~小兔 · #29 · 2020-5-21 00:15:57  回复
整件事都莫名其妙的,搞不懂为什么会闹到这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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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人已经一叶障目了,自以为毁掉了土豆路人缘,恰巧相反,根据我几个群里的舆论,已经向土豆倾斜了!  发表于 2020-5-21 00:40
所以说不要太把网络当现实,平日喜欢跳的高的小众圈子引以为豪的几万转发在资本的水军和控评面前啥也算不上,真正的外圈路人对这破事也早已厌烦听过就算,更有甚者还会觉得疫情当前为了这么个东西闹腾没完都是有病   发表于 2020-5-21 00:35
说白了,这群人引以为豪的就是代表“舆论”,然而什么才是真正的舆论,是网上看似声势浩大的转发吗?我从来不觉得,而资本最擅长的也是操控“舆论”,什么媒体话语权热搜引导手法都是成熟的资本玩剩下的   发表于 2020-5-21 00:31
看不到尽头的战线从来不是这群人能够接受的,思维不同,她们以前待的圈子惯性,大部分就是会闹就能得到和稀泥安抚,闹的越大越容易达成自己目的,然而这一切在资本面前没啥用,更别提还涉及到墙这个玩意   发表于 2020-5-21 00:28
很简单,打虾那群极端的人把小圈子规矩看的比天都大脸大惯了,毕竟为了娱乐产物有时都能骂体制,更别提一个娱乐明星虾了,然而偏偏虾资本血够厚战线拖的够长,打碎了她们自以为的一击必死的幻想,就越来越疯了呗   发表于 2020-5-21 00:24
兔兔辣么可爱 · #30 · 2020-5-21 00:41:35  回复
太长了不看
持久骡zephil · #31 · 2020-5-21 00:50:18  回复
问题是土豆到底是因为什么事告的什么人?

如果是有人冒充土豆的名义搞诈骗,那我们都是支持告的,

如果纯粹是为了堵网名的嘴,那我就是很emmmm了。

那个律师也很奇怪,他又没搞清楚因为什么而告,怎么就判定了土豆是为了堵人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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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动不动扯网民啦,公安局干的又不是网监,网民两亿人呢,谁能代表?被抓的没被抓的都不能  发表于 2020-5-21 07:49
雨后初晴 · #32 · 2020-5-21 00:55:46  回复
在报案的时候,有分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等,刑事案件带来的后果及危害会比民事案件严重得多,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的调查也会特别的重视,为避免产生更大的后果会及时立案侦查。

  刑事立案期限是七天内,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雨后初晴 · #33 · 2020-5-21 00:56:13  回复
刑事是不是速度比较快
雨后初晴 · #34 · 2020-5-21 00:57:48  回复
立案后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期限没有规定。 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千里共婵娟slx · #35 · 2020-5-21 06:57:43  回复
beikaotopik 发表于 2020-5-20 23:03
我这几天难得去你区,这个看了,简直槽多无口。明星咋啦,明星也是人,你胡说八道侵犯人家权利都可以告。你 ...

加一
月供大使月野兔 · #36 · 2020-5-21 07:07:51  回复
枫林小贝 发表于 2020-5-20 23:14
虽然小赞不咋滴,粉丝弱智又脑残!但是踩他那帮人更恶心!明星也是人,拥有捍卫自己权益的权利!赞赞子挣点 ...

小赞???好难得看到这个称呼,emmmmmmm
月供大使月野兔 · #37 · 2020-5-21 07:09:37  回复
现在主要到底立案的是谁不清楚。不发表意见。能立案说明有属实情况,是否能被告不清楚。
RABBIT0201 · #38 · 2020-5-21 08:09:39  回复
我昨天看到这个都无语死了,这件事的发展真是越来越挑战我的三观
啊啊啊啊 · #39 · 2020-5-21 08:11:35  回复
这么多天看下来我还真不希望xz糊,就让他们缠缠绵绵下去吧!省的祸害别人
吃瓜兔2019 · #40 · 2020-5-21 08:19:04  回复
能被告的,都是过了线的人。不管后果怎样,他们自己承担呗。
迪士尼律师所 · #41 · 2020-5-21 10:18:09  回复
告的是用他的名字进行诈骗,他们傻了吧唧的担心什么……无语,风车都不怕他们怂啥
小兔子不吃鱼 · #42 · 2020-5-21 10:44:44  回复
有些“正义人士”皮下是什么人还要另说
执着的兔子 · #43 · 2020-5-21 11:09:05  回复
不明具体情况,权利滥用确实是个问题,剑握在谁的手里呢。。。。。蹲个庭审

点评

生活在法治社会, 法律就是人人头上悬的一把剑,朴素正义那套是没用的,不要对自己有利就要求法律对自己不利就要求人情,时刻谨记头顶的剑更好  发表于 2020-5-21 11:54
牛奶桃子猹 · #44 · 2020-5-21 11:19:07  回复
吃瓜不说话 · #45 · 2020-5-21 11:24:30  回复
我现在不希望土豆糊就像希望懂王继续连任一样,没了他们要少多少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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