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亏受害者是个女同性恋,不然就要被扣男女朋友关系惹 毕竟强奸犯当着众人面说两人为男女朋友关系,而深圳警方居然也就真信了 报案无用,跑在微博曝光马上就立案更讽刺了 |
[cp]【网友爆料同性伴侣遭强奸却不被立案 警方回应: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近日,深圳网友@新员工入职遭强奸 发微博称,其同性伴侣在入职一个礼拜的员工聚会上,疑似被认识两天的同事乘醉酒带走并且强奸,自己当日在万丰派出所报案。5月19日下午,@平安宝安 在微博上发通告回应称,5月16日,警方接到该网友的报案,并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展开调查。经查,嫌疑人与当事人为同事关系,两人参加完公司聚餐后,嫌疑人带着处于醉酒状态的当事人到一酒店开房,并发生性关系。固定证据后,警方已于5月18日决定立案调查,目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cp]
[天地无极] 深圳一女同性恋入职一礼拜被男同事强奸,报案警方不受理 ...
乌拉拉
· 发布于 2020-05-19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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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鸡蛋 发表于 2020-5-19 22:44 请受害者自证不知反抗? |
游离不是游离惹 发表于 2020-5-20 00:54 上次我妹妹在微博买演唱会票被骗了快2000,虽然她活该吧,但是那个警察上来就训她蠢活该,一副给他们添麻烦的口气,最终还推来推去,说你报警的地方不归我们所管,你去哪里哪里什么的,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