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合同里居然还有这条?著作权不在作者手里,版权不在作者手里,社交账号全部…… |
想不出昵称 发表于 2020-5-4 13:27 是“所有社交账号”,比如要是我今天去阅文签约,那连月宫都归阅文了,细思极恐不? |
点评
宫主千万千万要保持冷静啊
宫主千万想好!这是卖身契啊
这就是奴工合同。作者只要离开了平台,不仅本人会被平台悄无声息地“社会性抹杀”,而且作者的相关一切会被另一个继任者继承。——相当于让克隆人继续干活,杀掉不听话的本人。
桂花的admin id可是有管理权的,给了这个账号就是给了月宫的主钥匙。即便使月宫还是兔子们的,人为刀俎,我为兔肉。
啊别!!!!!!!!宫主,住手,有话好说,千万别想不开!!!!!
天哪天哪,这也太不要脸了吧,资本真的太贪婪了。
不!!!!!你的所有社交账号都可以给他,但是月宫是我们所有兔子的,必须不能是他的(会被桂花打吗,抱头)
这是龙空那边战斗大神整理的,咱们论坛也有写手,多一份人多一份力量,目前最大寄托希望就是国家的著作权法律修订 建议最好站在资本家剥削工人的角度来批判,建议可以走各种投诉举报渠道,微信的国务院直投(我,支付,城市服务,国务院),劳动局,信访局,都可以进行投诉。 02112345,上海市长热线,投诉霸权合同。 全国人大公众号 关注公众“全国人大”——“参与”——“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正在进行 ”。 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局),邮箱fldj@samr.gov.cn,电话010-88650571、88650592 “国务院”APP,首页,我想对总理说 要开发更多的渠道,不要只是关注微博、知乎、贴吧。 |
点评
到时候扔给你一个学习强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