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无极] 我觉得我需要科普一下

魑魅魍魉都避开 · 发布于 2020-04-30 06:59 · 658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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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1]创刊于1949年6月16日,是中共中央主办,以知识分子为主要读者对象的思想文化大报。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中国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2005年6月21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光明日报发表文章《弘扬“红船精神” 走在时代前列[2]》,首次提出并阐释了“红船精神”这一中国共产党的源头精神。进入新时代,光明日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强化政治家办报意识,思想文化大报的定位和特色进一步彰显。
共收到 23 条回复
魑魅魍魉都避开 · #2 · 2020-4-30 07:05:47  回复
第一,这类文章是很少会对某一粉丝群体内部的某一部分人的观点表示直接单纯的支持的,甚至它都很少关注粉圈。一旦它关注了,多半这件事就涉及的不止粉圈,所以一定要跳出粉圈思维,从国家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宏观角度来看。
第二,光明日报属于党报,阅读会比较艰涩,要多多揣摩它的用语。

点评

这篇文章明显主要分析的肖战事件,但是用了某男星代称。很明显,这篇文章只是想借他分析粉圈文化这个较大的文化圈层,指出粉圈党同伐异,消费主义等不正确的需要国家社会予以重视的现象,而并不想卷入某明星个人的粉   发表于 2020-4-30 07:14
魑魅魍魉都避开 · #3 · 2020-4-30 07:07:14  回复
看完科普再去看看我发的光明日报的帖子吧
魑魅魍魉都避开 · #4 · 2020-4-30 07:16:34  回复
这篇文章明显主要分析的肖战事件,但是用了某男星代称。很明显,这篇文章只是想借他分析粉圈文化这个较大的文化圈层,指出粉圈党同伐异,消费主义等不正确的需要国家社会予以重视的现象,而并不想卷入某明星个人的或者与其它明星的粉圈争斗之中。
魑魅魍魉都避开 · #5 · 2020-4-30 07:19:04  回复
只有有很多人炸毛的泥塑问题,建议再仔细看看它的用语,并联系联系上下文。它对泥塑用的是“热衷于鼓吹”这样的词,我不认为这是一个褒义词。

点评

+1  发表于 2020-4-30 10:48
魑魅魍魉都避开 · #6 · 2020-4-30 07:19:57  回复
至于。改字
一套旧衣服 · #7 · 2020-4-30 07:30:37  回复
党同伐异,这个词用的好,真的越来越明显。尤其我这个老天涯感触颇深。
最开始,明星都可嘲。说实话,明星的文化教育水平也就那样,并且明星本来就是资本包装推出商品而已。那时候粉丝真的只能圈地自萌,不成气候。
后来,韩流入境,选秀兴起。粉丝集团化,老是想冲破她们的小圈子,很是引起几次社会事件,话语权越来越大。
现在,明星在爆出丑闻以前,绝对是只能夸,不能嘲的。而且是粉圈标准的嘲,根本不是普通人意义上的嘲,要不绝对骚扰你到死。这种例子就太多太多了。

点评

其实这个过程也见证了粉丝经济的产业链形成,老话说得好,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话语权变大是必然的,再次证明资本不加上脚镣是不行的  发表于 2020-4-30 09:05
脂粉职黑水军和恶意引战的营销号不去整治,粉圈就没有所谓温和的批评,有的只会是你死我活的斗争  发表于 2020-4-30 08:49
这段话本意不是对粉圈说的,但这现象在粉圈这个特殊环境中,表现尤其明显。  发表于 2020-4-30 08:36
想起一段话:如果尖锐的批评完全消失,温和的批评将会变得刺耳。如果温和的批评也不被允许,沉默将被认为居心叵测。如果沉默也不再允许,赞扬不够卖力将是一种罪行。如果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那么,唯一存在的那个声   发表于 2020-4-30 08:35
说得太好了!  发表于 2020-4-30 08:18
粉圈确实该好好规制下了  发表于 2020-4-30 07:35
同意  发表于 2020-4-30 07:35
鹓扶 · #8 · 2020-4-30 08:25:30  回复
本帖最后由 鹓扶 于 2020-4-30 08:28 编辑

那篇文章说的泥塑相关,意思不是泥塑大多都是自high,但十分会扯大旗的意思吗?
而且那篇文章主要也不是讲泥塑的呀
可能是因为放在第一点讲了,大家没看完?

PS:我不搞但也不歧视泥塑,观光明日报也差不多这个意思,光明日报反对的是粉圈党同伐异爱正义化吧,泥塑只是拿来举个例子
是个鸡蛋 · #9 · 2020-4-30 08:38:52  回复
网络因为匿名本来天然怒气就比现实要重,光喊话明星粉圈没有用啊,以前是刘德华,后来周杰伦,吴亦凡,鹿晗、蔡徐坤,喊话这么多年网络的风气干净了吗?这种喊话无非是给其他人一个理由,攻击明星粉圈就好了,但事实是怎样大家心里都明白,都是双标而已。能做的应该是加强规则,有所限制,举报途径是必需了,普通人需要一个通道来维护自己。总说举报影响言论自由,实际上是以前规则不够明确造成的,设立明确的规则就好,规则也是在不断地更新中。

点评

nsdd  发表于 2020-4-30 15:48
nsdd  发表于 2020-4-30 09:04
nsdd  发表于 2020-4-30 08:57
月冷川寒 · #10 · 2020-4-30 09:09:08  回复
就现在看来粉圈规则在不断增加和改进,专注自家非官宣不约粉群禁涛其他明星等等等,大多粉圈进行了自我约束,而脂粉职黑水军和恶意营销号却没有任何制约,反而一再突破底线,有这些搅屎棍在,再约束和声讨粉圈也没用,双标只会使问题更严重
玉兔爱吃苗 · #11 · 2020-4-30 09:25:53  回复
楼主举例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当时是刊发在光明日报头版头条(记忆没错的话),属于“进攻冲锋号”的性质。

至于那篇文章,就文章而言,就是一篇普通社会评论,个人认为没必要想的那么多。
应该是有媒体注意到这个现象,觉得这个现象可以深挖,不管对不对,先抛出一个观点,能够吸引社科有名的大佬跟进研究就更好了。一旦形成多人关注效益,最终就会落实到法规操作层面。

但是呢,如果真要提高到社科研究领域,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大量的实证加以提炼升华才能形成最终观点。

即使形成了社科研究课题,得出结论,形成建议,想要落地实行,还有很长一段路走。

首先,按照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体制,法律效力从高到低依次是:根本法、基本法、普通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要对某个现象进行治理,得先找准其在法律位阶的地位,就拿“粉圈”这个话题来讲,必然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
就简单从:主提,平台,实施者来分类。
粉丝主体:有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未成年人有相应的行政部门进行管理,成年人谁管?公安局么?用什么法律法规来管一个自然人的追星行为?
平台:有互联网也有线下,互联网可以划给网信办、网监,线下活动呢?公安、市场监管、文化执法、经商科技、教育、交通等,都有可能涉及
实施者:市场监管、文化执法、公安等,都有可能涉及

多部门协作,谁来牵这个头?这是很复杂的也是很难的,谁来牵头能够让这些部门都运转起来?不是单纯出个文件这些部门就能乖乖配合的。

回到顶层设计,如果顶层设计没有做,后续是无法展开的,因为最重要的“主体”是变化的,不固定的。

举个例子,
“扫黑除恶”“扫黄打非”这些都是协调机构,但是其打击的主体是固定的,有法律法规支持的。
至于这个“粉丝群体”所反映的各种行为,特质是多样化的,不固定的,得先把这些关系理清,再谈其他。

万里长征,先迈出第一步吧。
有志在此的同学可以努力了。
我是一只小灰兔 · #12 · 2020-4-30 09:56:14  回复
能关注到本身也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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