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我本人通过新浪微博平台的“马冬梅_May”账号(账号UID:5341988931)发布了多条针对罗弋先生(艺名:罗云熙)的侮辱、诽谤言论。这些言论内容有违基本事实、言辞粗俗过激,在新浪微博等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给罗弋先生的个人形象造成了极为恶劣影响,已构成对罗弋先生名誉权的侵犯。 2019年7月,罗弋先生及其经纪公司中视同成委托律师向我发出声明,并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了侵犯名誉权的诉讼。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上述侮辱及诽谤言论不仅给罗弋先生造成了巨大伤害,对外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还触犯了法律。我对于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和自责,也对自己主动参与针对罗弋先生的网络暴力的行为感到无比羞愧和内疚。我已经删除了全部的侵权微博,同时,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保证今后绝不会通过任何渠道、以任何方式针对任何人实施网络暴力行为,因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在此,我想要向罗弋先生致以最诚恳的歉意!同时感谢罗弋先生及其经纪公司愿意给我改正错误的机会! 特此声明! |
致歉声明:
一定要让她赔钱,且必须多赔一些,不然不会长记性的 |
本帖最后由 越之山水 于 2020-4-27 11:10 编辑 我想说,如果只是要道歉就放过了,就不会告了。谁都明白,不出血不知道疼。 估计只是对方服软滑跪了,就没有再提刑事而已。 只是道歉信里,肯定不可能写,她赔了多少钱啥的,这得在法院的结论里。 |
异想天开 发表于 2020-4-27 09:27 脂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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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不赔钱,也要承担原告的律师费这些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