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无极] 关于华为事件,db搬贴

月之海 · 发布于 2019-12-03 13:37 · 747 次阅读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加入月宫

x
本帖最后由 月之海 于 2019-12-3 13:43 编辑

正好看到大家再涛这个,在db闲逛时看到一个有趣的说法。

我好久没用图床了……晕,原图太长了
493C2FD5-1C78-4162-AC6B-3F188E79D8E7.jpeg
共收到 32 条回复
慢慢慢走走走 · #2 · 2019-12-3 14:06:40  回复
不用图床就行啊

点评

直接上传附件很不清楚  发表于 2019-12-3 14:37
露晚晞 · #3 · 2019-12-3 14:11:31  回复
电脑高级模式点图片就行

点评

只有手机  发表于 2019-12-3 14:37
潜水吃瓜 · #4 · 2019-12-3 14:53:08  回复
这个图也不太长的样子,稍微截一截,手机点回复框右下角的小相机图标进入另一页面,再点一次回复框外左上小相机图标传图呀

点评

搞定了,谢谢  发表于 2019-12-3 15:51
我试试,谢谢  发表于 2019-12-3 15:46
扶摇mm · #5 · 2019-12-3 15:05:40  回复
等小图
月之海 · #6 · 2019-12-3 15:51:18  回复
试试
C147F5C9-2BC3-4108-82FB-2408CC43CBF4.jpeg
61D5E586-9E49-46B7-87C0-142E81676F4D.png
5D05D6B8-389C-4987-B0BE-7389F328AE05.png
A408CF44-78B8-443B-AEBD-27E6E37CE3FD.jpeg
8AAA1F57-5512-4BC8-9C85-EE3785C71A00.jpeg
B86370F3-6D31-4A99-B86C-D47054B71D3A.jpeg

点评

哈哈哈,成功了!  发表于 2019-12-3 15:51
鹓扶 · #7 · 2019-12-3 16:42:00  回复
额,要成罗生门了吗?
Summerw · #8 · 2019-12-3 17:21:04  回复
这个说法比较符合逻辑
hedaisy · #9 · 2019-12-3 17:54:26  回复
这个帖子看过,里面推测和推论的东西太多,
但现在能够确定的事实是:1、国家机关已经判定李无罪且有国家赔偿,2、和李谈论赔偿的是hw的hr,且达成了协议是2N,有录音为证。
至于李的工作能力如何,hr为什么答应2n其实和事件的核心关系不大,hr认为李是自动离职应该n+1,李认为自己是因为举报了工作环境恶化被逼走的而且自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争取2n,这于是就开始了协商达成了协议(录音为证据)。对于李来说hr就是代表公司跟他打成了协议,钱最后如数打到了自己账户。
至于用私人账户转了一部分款,hw更应该追究那个hr吧。如果hr私人转款是是企业内部惯例,那就是hw管理漏洞;如果是hr个人行为,那hw应该追究hr的法律责任。
而且这个事件告李一共前后编织了3个罪名,硬是把羁押调查期拖了8个月,如果不是这个人实在是有心眼留了一手,他还关着呢。
看到知乎中有人科普这个人能力很强
首先他知道在谈判中录音
第二他知道多处保存他的录音,自己的手机电脑被收了还能有可靠的备份地
第三他保存录音超过半年,
第四他抗住了251天
另:我很反感为了企业洗白而拖国家机关下水,人家按程序履职没毛病。而且我认为,这个人既然被判了无罪且产生了国家赔偿,那么当初提供不实证据的是不是应该有惩罚。

点评

兼听则明。  发表于 2019-12-3 20:34
支持国家司法的决定,不信任何私人公司  发表于 2019-12-3 18:59
玩程序正义的目前只有hw,李只是保存了证据,并因为法律资源不对等,在寻求舆论保护和帮助  发表于 2019-12-3 18:11
所以双方都在玩程序正义在有限规则内尽可能钻空子,现在华为也说了让他程序正义告回去呗  发表于 2019-12-3 18:00
小协奏曲 · #10 · 2019-12-3 18:07:33  回复
根据目前透露出来的消息,李某被逮捕的时候,罪名是职务侵占,后来又换成了侵犯商业秘密,最后才是敲诈勒索,因为改了三次反复取证侦查,关了200多天,和上面那篇文章的推断也对不上吧

点评

是的,在法律和规则范围内有效利用国家机关的程序达到目的。哪怕是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李有罪也可以通过程序正义羁押李快一年,这是zb的法律资源碾压   发表于 2019-12-3 18:15
乌拉那拉氏 · #11 · 2019-12-3 18:17:40  回复
我局外人看不懂,我只觉得两方都很厉害…

点评

其实单独个体和有法务的公司组织(哪怕再小)打官司都是弱势方,换句话说别人打官司还没这位有一堆媒体大V给站街呢,所以我一个P民懒得管  发表于 2019-12-4 10:17
我在忘川打地鼠 · #12 · 2019-12-3 18:40:08  回复
逻辑清晰。说一个亲身经历,在某企业工作,里面人事非常复杂领导班子有问题。出事后找人背锅,率先找到了甲因为他说话直经常得罪领导。谁知甲并不好惹,掌握了领导的黑料,领导怕他捅出去立马跟他谈判。最后的结果是领导以公司名义给了甲一笔不菲的赔偿,具体金额我也不清楚,然后甲通过自己的渠道跳槽去了更好公司。
十芳 · #13 · 2019-12-3 18:53:47  回复
不得不得说,华为这事儿做得很差劲。拉国家下水真的可行?别认为现在在5G技术上国家给我站台,国家就会容忍你的一切不合法合规的东西。

点评

对的,国家也是暂时忍着,任何关键领域还是国有比较好  发表于 2019-12-3 19:01
千千静听 · #14 · 2019-12-3 19:13:58  回复
这篇文章是华为请的水军写的吧,豆瓣是水军聚集地,那里的洗白文看看就行

点评

谁的水军不重要,要看双方给出的证据,才能看清事情的原貌。  发表于 2019-12-3 20:28
RABBIT0201 · #15 · 2019-12-3 20:27:27  回复
前几天宫里有一个帖子,第一个讲这事的帖子,贴了那么多,唯独不贴有案情的那页。我就懒得说了。
所以,不要急着站队,总有水落石出的时候。否则就是作妖er的帮凶了

点评

这倒是  发表于 2019-12-3 21:33
排!  发表于 2019-12-3 20:34
hedaisy · #16 · 2019-12-3 21:06:39  回复
我疑惑的是,现在明明检查院都判无罪了,有切实的证据表明是协商达成的离职补偿协议了,还批了国家赔偿,还要等什么证据。
一定要有利于某方的证据才算证据吗。
谁主张谁举证,之前某方的提供证据时不是已经把人羁押调查了吗,现在,李有更切实的证据,洗脱了罪名无罪释放,还获得国家赔偿了。这事情不是很清晰吗。

点评

解解,察字打错了,刑法与民法不同,不是谁主张谁举证,请善用度娘。另外,疑罪从无原则表示即使内心确认其有罪,但证据不足只能判无罪,而证据的收集有时是很困难的。举个真实例子,BJ某地下车库发现一具死了十几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2-3 22:47
土土吃瓜 · #17 · 2019-12-3 22:47:16  回复
hedaisy 发表于 2019-12-3 21:06
我疑惑的是,现在明明检查院都判无罪了,有切实的证据表明是协商达成的离职补偿协议了,还批了国家赔偿,还 ...

解解,察字打错了,刑法与民法不同,不是谁主张谁举证,请善用度娘。另外,疑罪从无原则表示即使内心确认其有罪,但证据不足只能判无罪,而证据的收集有时是很困难的。举个真实例子,BJ某地下车库发现一具死了十几年的女尸,但由于时间太久,找不到相关证据,虽然有人抵不住良心拷问来投案自首说自己qj杀人,jc叔叔也不敢定他的罪,因为没有证据。所以,这事还是等子弹再飞一会儿吧
回帖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