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无极] 致可能想多管闲事or见义勇为的你

一套旧衣服 · 发布于 2019-11-26 22:38 · 561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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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桥补路无尸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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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收到 31 条回复
一套旧衣服 · #2 · 2019-11-26 22:39:41  回复
上一次的这种新闻是:电梯里制止抽烟的人,没啥好下场。
兔兔特辣 · #3 · 2019-11-26 22:40:57  回复
这个只是原告起诉要求40万和道歉,但是法院还没判决吧

点评

那你放心,死者为大。出于人道主义,也得赔点儿钱。不信,持续关注  发表于 2019-11-26 22:44
一套旧衣服 · #4 · 2019-11-26 22:41:03  回复
本帖最后由 一套旧衣服 于 2019-11-26 22:44 编辑

再上一次的新闻是制止偷东西的人,也没啥好下场。因为失主的追逐导致小偷猝死

点评

是一个小偷偷店里的东西,被店主发现。边骂边追了出去。然后,悲剧了  发表于 2019-11-26 22:45
导致小偷爬窗摔死  发表于 2019-11-26 22:44
RABBIT0201 · #5 · 2019-11-26 22:45:19  回复
我估计不会判,最近已经有几起,都是判无罪,家属主张不予支持,违法行为不受保护,现在应该是这个趋势

点评

希望吧~  发表于 2019-11-26 23:23
最后不是判无关么?我记错了?最后只赔了一点钱吧,算人道主义?  发表于 2019-11-26 22:54
那继续关注一下,找点儿信心。电梯间劝抽烟致人死亡,结果赔钱的案例简直如同彭宇案  发表于 2019-11-26 22:47
Amanda · #6 · 2019-11-26 22:56:48  回复
继续关注
兔子乖乖 · #7 · 2019-11-26 22:57:03  回复
我国的法庭判决都会考虑人道主义,这是我一直不愿意接受又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圈地嗨的兔纸 · #8 · 2019-11-26 22:57:49  回复
制止他离开现场并不是导致老人死亡的原因啊!老实说这个官司可以打的,看法官脑子清不清白吧,还有尸体解剖也是关键。并没有证据证明老人死亡是孙女士导致的。
美男楼海军姐姐 · #9 · 2019-11-26 22:58:19  回复
【郑州电梯劝阻吸烟案入选全省十大精品案件  被评为2018年全国十大民事行政案件之首】记者今天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18年度全省法院十大精品案件评选出炉,电梯劝阻吸烟案等10起案件入选。2017年5月郑州某医生在小区电梯内劝阻一名吸烟老人,老人情绪激动猝死,老人家属状告某医生要求索赔。当年9月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老人确实是在与某医生发生言语争执后猝死,但某医生的劝阻行为与老人之死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根据公平原则酌定某医生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元。老人家属不服,提起上诉。去年1月,郑州中院二审驳回老人家属的诉讼请求,一审中判决某医生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的判决结果也被纠正。该案入选2018年度全省十大精品案件,二审判决的意义不仅在于个案的纠偏,更重要的是充分实现了法律的价值导向功能,明晰了公民权利义务边界,鼓励公民积极主动地制止社会不良行为,引领社会风尚。该案还被最高法院评为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之首。(记者孙大康)

点评

我也只记得一审了,原来结果更好  发表于 2019-11-27 09:29
才知道有二审的我  发表于 2019-11-27 09:13
这个不宣传挺可惜,留在网上大部分人心里的还是劝阻的人好倒霉啊  发表于 2019-11-27 08:05
这个很不错  发表于 2019-11-27 07:16
其实现在的状况就是一审的初级法院有的法官业务能力不强。二审到中级法院,现在中级法院法官基本都是相关专业毕业,业务能力都还可以的。  发表于 2019-11-27 06:59
我只看到了一审的结果  发表于 2019-11-26 23:15
这个案子我当年都有耳闻,身边也有同事讨论  发表于 2019-11-26 23:15
我觉得这样很好,导向很重要。  发表于 2019-11-26 23:13
想不出昵称 · #10 · 2019-11-26 23:14:22  回复
这世道,没几个敢见义勇为了吧
今天不下雨 · #11 · 2019-11-26 23:27:50  回复
在小区里,就算没有摄像头拍到应该也有好多目击证人的吧!不过中国一向谁死谁有理,大部分情况下会让人道主义陪一部分,其实也助长了家属碰瓷的底气。希望能纠正这种风气
鹓扶 · #12 · 2019-11-26 23:32:33  回复
不喜欢太过明哲保身,碰到了我还是会上吧,我在宫里讲过的路人事件,朋友和某些亲戚也曾劝我,说:你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吗?万一那个司机是个冲动的怎么办?这年头因为帮助人而死的案例还少吗?
我回她们的是:我不能百分百保证自己的安全,坐在家里好好楼还可能塌呢,两个姑娘逛街逛的好好的都能碰到神经病上来就是几刀,但我不能因为想着万一他会行凶威胁到我的安全,就对眼前发生的事置之不理,更何况事故地点还是在闹市区,这都置之不理明哲保身的话,该有多冷漠,良心又怎么安?而如果,那天我真的倒霉碰上心狠手辣的送了命,那我认了,算我倒霉。事实上,总有些东西,是值得我们付出生命去维护的。
至于楼主说的,我看到下面解解有解释了,最终连赔偿都不需要给不是吗?

点评

姐姐真棒  发表于 2019-11-30 01:32
楼下是逻辑学上的正解  发表于 2019-11-27 09:14
同意。有的就是从自己利益出发,该追还的追。就说追小偷,财务被拿走的,不追可就是百分之一百的财务丢失。追了小偷猝死才有可能赔钱,这都是小概率事件了。   发表于 2019-11-27 07:02
佩服解解  发表于 2019-11-27 00:09
鹓扶 · #13 · 2019-11-26 23:35:35  回复
和楼主三观无法一致,能把多管闲事和见义勇为混为一谈,十分之让人难以接受
乌拉那拉氏 · #14 · 2019-11-26 23:59:12  回复
出于人道,大几率出一点赔偿
另外,我还是不同意因为这种原因而阻止乐意助人的人。我记得有一次法院是判人道赔偿,然后对被告另外奖励,当地的一家企业也送了钱,这种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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