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无极] 昆明那个调查结果出来了

猫爪要回归 · 发布于 2019-10-14 08:17 · 800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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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兔月兔上月宫 · #2 · 2019-10-14 08:21:01  回复
但是我之前看到那个监控视频确实不太正常啊 把女孩子压住动手是个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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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喝醉了有自残的,说实在的,有些人不醉乖得不得了,一醉那作天作地的本领你是没领教过。  发表于 2019-10-14 13:56
喝醉酒了……  发表于 2019-10-14 08:22
猫爪要回归 · #3 · 2019-10-14 08:21: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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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兔月兔上月宫 · #4 · 2019-10-14 08:23:34  回复
那为啥说之前是相约自杀啊

点评

不是网传,是被害人妈妈说警察告诉她是几个小孩一起约着自杀,就死了她家女儿。还有她问警察女儿被打是怎么回事,警察说跳着看的监控。  发表于 2019-10-14 08:55
据说是jc跟妈妈说的啊  发表于 2019-10-14 08:45
你说的这个也有网友提出来了,再看后续吧,反正落水想扯那三个人刑事责任,八成是没戏,当然网友先入为主被那篇原文忽悠的觉得这就是个千古奇冤,也肯定不满意   发表于 2019-10-14 08:30
不知道怎么传的吧,现在的网络发言太随意  发表于 2019-10-14 08:28
红眼大兔子 · #5 · 2019-10-14 08:35:42  回复
不敢随便站队
二月二 · #6 · 2019-10-14 08:35:45  回复
有消费AA记录,喝了几轮酒,乖乖女、好宝宝的人设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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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能实事求是吗,净整这些虚头巴脑的,随便立人设一旦打脸大家对受害者的态度会更警惕的  发表于 2019-10-14 09:17
这年头轮到女性受害就上来是“阳光开朗好好学习好女孩”我已经不想吐槽整这些表面样子有啥用了……  发表于 2019-10-14 08:38
coralpip · #7 · 2019-10-14 08:37:57  回复
这么说吧,昆明也算叫得上名号的地方,出了人命案件,警方不可能就当没看到。执法部门的程序可能和大家的普遍认知可能有些出入。比如说立案调查,如果是判定自杀或者意外事件的,做出结论后就不会予以立案调查了。

举个简单的例子,聚餐劝酒意外死亡的,虽然也有索赔,但是这个是民事诉讼,可以去法院告,但是去派出所告就不会立案调查。

这件事大概率就是警方之前已经做出意外事件的结论,估计该看的监控也看过了,只是不能随便给家属看而已。但是家属不太能接受这个结果,所以才有后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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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家属放出来的视频也是经过剪辑的,不利于自己的估计都删了  发表于 2019-10-14 09:01
被害人妈妈自己说警察承认跳着看的监控,没注意到她女儿被打呀。  发表于 2019-10-14 08:56
也不一定啊,孩子就这样死了,家长难以接受很正常。否则悲痛和愤怒无处可去啊。没有人负责,就意味着要承认孩子就是自己跑出去喝酒结果死了,给人的联想总是很糟糕。这种就静观后续吧,也不要上来就指责别人就为了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0-14 08:45
就看这妈找的那会玩笔杆子的写手,家属能接受啥啊?估计是赔偿吧  发表于 2019-10-14 08:38
立如芝兰玉树 · #8 · 2019-10-14 08:44:51  回复
这是一个女生和三个男生相约酒吧喝了四轮?这无论如何我也不能吃下乖乖女好学生的人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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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妹子两个男生相约喝了3轮  发表于 2019-10-14 09:01
月兔月兔上月宫 · #9 · 2019-10-14 08:45:16  回复
主要网友闹得大是因为云南那边的jc 真的公信力不好 之前也有出过不好的事情  
coralpip · #10 · 2019-10-14 08:45:50  回复
coralpip 发表于 2019-10-14 08:37
这么说吧,昆明也算叫得上名号的地方,出了人命案件,警方不可能就当没看到。执法部门的程序可能和大家的普 ...

也不一定啊,孩子就这样死了,家长难以接受很正常。否则悲痛和愤怒无处可去啊。没有人负责,就意味着要承认孩子就是自己跑出去喝酒结果死了,给人的联想总是很糟糕。这种就静观后续吧,也不要上来就指责别人就为了要钱。能送孩子去读书的家长,总是爱她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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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这当妈的你说她不想找人索赔?那是基本不可能的,然而闹成这样做的这么绝你死了个女儿就想送别人家孩子进局子蹲大牢,其他三人家里估计连同情价都不想出了,我永远只谈实际问题   发表于 2019-10-14 09:03
死者已矣,在家长心里孩子总是很乖的。  发表于 2019-10-14 08:46
兔兔不吃胡萝卜 · #11 · 2019-10-14 08:45:52  回复
所以新闻出来都要等一下,看看最终结果再说。现在反转反转再反转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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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9-10-14 15:47
是个鸡蛋 · #12 · 2019-10-14 08:46:17  回复
光看视频确实觉得奇怪啊
花前月下 · #13 · 2019-10-14 08:48:41  回复
但是醒酒打耳光,还是对一个女孩,说实在不太信这个举动,我看过我爸我叔醉酒,从来没看过有家人说打耳光让他们醒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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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害人怎么死的不知道,女孩是不是乖乖女不知道,但是用扇耳光的方式让女孩子醒酒,她室友还搂着她的脖子让男人扇,扇完了就让俩男的带女孩带走了,也是很厉害了啊!   发表于 2019-10-14 09:00
青城山下老农民 · #14 · 2019-10-14 08:51:34  回复
这新闻刚出来,我就不信。你看江歌案维权多艰难,这姑娘的母亲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写手,忽然之间,到处都是这个文案,说背后没有推手?当我今年刚上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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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9-10-14 09:05
江歌案真的是太难了,唉  发表于 2019-10-14 08:57
killer · #15 · 2019-10-14 08:53:07  回复
用手脚做俯卧撑,趴在耳边说……emmmm……红红火火恍恍惚惚哈哈哈,难怪国内编剧江郎才尽了,人才都在警察局里,这尼玛是什么霸道总裁小娇妻,这安排的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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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那个贴就说了,女生喝醉酒脑子不清醒失足落水,非要和男的扯上关系也顶多就是一时想不开  发表于 2019-10-14 09:35
女生应该是醉酒落水吧感觉  发表于 2019-10-14 09:01
老实说我是觉得这些男生未必没有起了别的念头  发表于 2019-10-14 09:00
我觉得这句话很奇怪啊???而且任拥抱来安慰其他男生也有病病  发表于 2019-10-14 08:55
万年潜水 · #16 · 2019-10-14 08:58:22  回复
额,底下稍微理智一点的评论下都被喷的好惨,好多人在带节奏郭嘉公信力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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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也觉的下面带节奏的有点太多了  发表于 2019-10-14 09:02
一般这种时候,水军or已经被戴了节奏的人是失智的。还能反讽你一句,“受害者有罪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0-14 09:02
青城山下老农民 · #17 · 2019-10-14 09:02:00  回复
万年潜水 发表于 2019-10-14 08:58
额,底下稍微理智一点的评论下都被喷的好惨,好多人在带节奏郭嘉公信力不行 ...

一般这种时候,水军or已经被戴了节奏的人是失智的。还能反讽你一句,“受害者有罪论”
huluobo · #18 · 2019-10-14 09:02:50  回复
emmm说打耳光这个……突然想起有一次我跟闺蜜出去也是感觉醉了,但还在外面,我就让她掐我一下大腿,打我两下脸让我清醒一些……不是轻轻的拍那种,当然也不是使劲甩耳光那种。而且吧,不能用清醒的思维逻辑去套在已经喝醉了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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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在你自己还有意识的情况下,但是看通告上,女孩子都摔瓶子大哭闹起来了,这种情况下你说按住肢体我理解,但是打耳光这就奇怪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0-14 10:27
被压在身下这个我觉得这个男的未必没有别的想法,但是吧他的手脚啧都没有动……  发表于 2019-10-14 09:05
maomaomao · #19 · 2019-10-14 09:03:47  回复
更多的是带节奏说云南去不得,我服了这种地域黑了,上海赛和深圳赛都能黑上海和深圳,明明是人的问题,关地方屁事
明月松间照N · #20 · 2019-10-14 09:04:02  回复
这件事一出我就持观望态度,偏听则暗,还是要让子弹飞会儿~
圈地嗨的兔纸 · #21 · 2019-10-14 09:05:58  回复
其实我想问,女孩之前不是上了出租车然后又被俩男的拦下来了么?那仨人不是走的路吗?然后就女孩自己一个人脚下一滑落水了???这里就说了尸检显示是意外落水,可是也没调查前因后果吗?被人追逃跑的时候也会脚下一滑意外落水啊!和人拉扯也会不小心意外落水啊,这段为啥没笔录啊?然后相约自杀又是怎么回事,到底是警察说的还是妈妈说谎,重要有个交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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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写的不要全信啊!看事实,不要看说了什么  发表于 2019-10-14 10:00
之前那个明显是有写手参与,写的东西不能全信,今天这个有视频为证的部分描述还算比较可信,但是关于家境方面一直强调普通民警,普通公务员也有点奇怪,还有不普通的民警和公务员吗?   发表于 2019-10-14 09:16
你看这个楼里贴的东西了吗?我看说的是两个男生追出来找她,她从出租车另一边下车了,走了相隔10米的水那落水了两男生还在出租车这边,有视频为证,另一个室友妹子还在酒吧里面就没出来   发表于 2019-10-14 09:13
coralpip · #22 · 2019-10-14 09:12:41  回复
只说一次自己亲眼看到的事情,大概是两三年前在西塘吧,我们去参加那里的汉服活动。

那个地方酒吧街挺出名,反正走过去就觉得心脏疼。晚上大概八九点,也不是很晚的时候,一个姑娘直接从我和我朋友身后冲出来,沿着河边那种可以直接通下去的阶梯,就直接往河里冲。同行的应该有四五个人男的女的都有,其中一个姑娘醉得不那么厉害的冲上去把她拉上来,还差点两个人一起下去。上来之后坐在旁边脱鞋,应该是已经湿了。旁边的人看的吓死,他们自己嘻嘻哈哈的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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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的不说,就之前我发的苏州XX街当街裸奔的那个姑娘……嗑药、喝嗨的人不能用常理判断。我一特好的姐妹,不是女汉子的类型,毕业前一个月喝大,直接提着一个切菜的砧板追着前男友跑了13公里,13公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0-14 09:26
将船买酒 · #23 · 2019-10-14 09:12:47  回复
不是,女生母亲的话你们不信,可以,毕竟确实有煽动的意味,但警方通报的就信?里面有很多点逻辑都说不通。我不是想质疑公信力问题,但有钱有势的富二代出了案子被隐瞒的也不算没有吧?就因为半夜混酒吧不是乖乖女,所以她的死亡确实是意外是怎么推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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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相约自杀这件事在原文里是民警说的,由值班民警来澄清啊,总比那三人可信度高  发表于 2019-10-14 10:04
人都只相信自己相信的东西,除非有有力的证据,全面澄清一件事情能更好地维护公信力,而不是让人不要质疑  发表于 2019-10-14 09:59
对,录音这些都没有,所以既无法说明它有,也没法说明它没有。我并不是站在女生和她母亲的立场和你说这件事情,你一开始觉得原文不对,我同意所以没反驳你,现在警方通报出来了,也明明还有没解释清楚的地方,你却立   发表于 2019-10-14 09:56
相约自杀那也是家属原文里说的,录音啥的一概没有,主楼的图里也没提到,这与其等警方不如直接去问剩下那三个人了,不过他们说的话有人信吗  发表于 2019-10-14 09:47
所以我说了不可以质疑吗,现在是你不让我质疑警方,相约自杀这件事究竟有没有,这是件前后矛盾的事  发表于 2019-10-14 09:42
废话,因为现在这原文漏洞太多,警察和那三个人都被造谣互相勾结一手遮天N天了,怎么现在不能质疑瞎编的了?你当滑坡理论只对jc适用?  发表于 2019-10-14 09:37
我不想看,和他无关最好,在双方都无法全面解释清楚的情况,凭什么只能质疑一方  发表于 2019-10-14 09:35
然而立刑事案件的可能性依旧接近于零,你们想看的无非就是有牵涉到下半身戏码那两男生承担跳河后果不是么?  发表于 2019-10-14 09:23
你们忘记昆明总出事情了吗,之前酒吧女孩子被人划脸这件事情可以反映出一定的情况吧  发表于 2019-10-14 09:23
那就先抛开身份和事件前提不谈。就说一个人和人相约喝酒,后和通行人员产生肢体冲突(我们就算是肢体冲突),当夜溺亡。那也要看溺亡和之前的肢体冲突有没有关系,如果打完了闹完了散了,女孩子之后自己掉河里了,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0-14 09:22
放出来了吗?出来的是女生吧?另外两个男生有吗  发表于 2019-10-14 09:19
所以目前哪边掌握证据多?不是警方?人证视频笔录口录都有,咋就不算锤了,就那篇原文里写的才算?那不如建议网友自己买张飞机票跑当地去查好了   发表于 2019-10-14 09:17
你觉得值得警方面对网上舆论也要帮忙掩瞒毁灭证据的有钱有势富二代满大街都是啊?里面都放出来其他三人家庭背景父母职业了,而且说句难听的三个富二代和一个家庭困难户做朋友?   发表于 2019-10-14 09:16
老家规矩,看锤  发表于 2019-10-14 09:13
圈地嗨的兔纸 · #24 · 2019-10-14 09:18:13  回复
能别什么都赖网友谣传吗???网友不背锅,这是受害人妈妈自己发的,是不是她撒谎不知道,但是如果警察没这么说,是不是该做个澄清???我觉得可以蹲一下看到底有没有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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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基于事实,而不是什么证据都没有单方面凭空给人扣什么背景一手遮天造谣的帽子,这原文就是煽动情绪居多你能否认?而你以为这对当妈的维权真的有帮助吗?   发表于 2019-10-14 09:30
不是所有,但这一件原文和发酵过程漏洞太多就是很明显有人在背后推动,非要装看不见就算了,目的我懒得管,反正这种事不是一次两次了,消费的是死者和警察,至于网友不就是当个福尔摩斯嘛   发表于 2019-10-14 09:27
叫猫爪的解解,你认为所有受害人维权都是有幕后黑手在推动吗?推动干啥?制作社会舆论破坏警察公信力吗???不懂法的妈妈找人帮忙维权这个也没什么毛病吧,什么叫网友甩锅?你来说说是哪个网友?两方矛盾质疑下不应   发表于 2019-10-14 09:25
emmm你看,我之前担心的就是这个,这篇文哪怕一眼看出来不是一个不懂法农村人写的但就是以当妈名义发的,回头网友想甩锅了保管找当妈的,背后真推动这事写这文的神隐了完美   发表于 2019-10-14 09:20
圈地嗨的兔纸 · #25 · 2019-10-14 09:20:35  回复
还有这个。老实讲这个事除了死者死亡的真相,还有警方的公信力问题,必要的澄清还是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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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alpip · #26 · 2019-10-14 09:22:41  回复
将船买酒 发表于 2019-10-14 09:12
不是,女生母亲的话你们不信,可以,毕竟确实有煽动的意味,但警方通报的就信?里面有很多点逻辑都说不通。 ...

那就先抛开身份和事件前提不谈。就说一个人和人相约喝酒,后和同行人员产生肢体冲突(我们就算是肢体冲突),当夜溺亡。那也要看溺亡和之前的肢体冲突有没有关系,如果打完了闹完了散了,女孩子之后自己掉河里了,算不算意外事件。视频也看了,但是也没有找到肢体冲突之外的内容,否则发什么软文,直接可以击鼓鸣冤了。父母的愤怒无非是孩子死了却没有人负责。但是警察是只看客观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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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没有不相信警方,但他说的不全面面,无法让我信服,如果能像圈地解解说的那几点来澄清,可信度更高,我也只看客观事实,把部分真相拿出来说也是事实,我想看更多疑点被澄清   发表于 2019-10-14 09:31
不要混为一谈呀 女孩子死了,她是怎么死的,为什么死的,这是问题一。 她死前和同行人员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为什么发生冲突,是酒后神志不清还是有其他原因,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死前的冲突是不是导致她死亡的原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0-14 09:31
荒原美兔倚玉树 · #27 · 2019-10-14 09:26:37  回复
coralpip 发表于 2019-10-14 09:12
只说一次自己亲眼看到的事情,大概是两三年前在西塘吧,我们去参加那里的汉服活动。

那个地方酒吧街挺出名 ...

远的不说,就之前我发的苏州XX街当街裸奔的那个姑娘……嗑药、喝嗨的人不能用常理判断。我一特好的姐妹,不是女汉子的类型,毕业前一个月喝大,直接提着一个切菜的砧板追着前男友跑了13公里,13公里!
coralpip · #28 · 2019-10-14 09:31:06  回复
coralpip 发表于 2019-10-14 09:22
那就先抛开身份和事件前提不谈。就说一个人和人相约喝酒,后和同行人员产生肢体冲突(我们就算是肢体冲突 ...

不要混为一谈呀

女孩子死了,她是怎么死的,为什么死的,这是问题一。

她死前和同行人员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为什么发生冲突,是酒后神志不清还是有其他原因,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死前的冲突是不是导致她死亡的原因,警方调查了认为不是,就是意外死亡,这个是结论。是就死亡这个层面上来做出的,溺水身亡是意外。

因为一方死亡,另外一方可能醉酒,光凭监控画面难以还原当夜冲突的所有真相,这种情况是客官存在的。就因为无法还原也没办法做出结论,就推倒出公信力不足,这个也是很不负责任的。就像病治不好就说医生是庸医一样,问题是有些事情就是只有当事人能说清楚,有些病就是治不好的。
guac-4 · #29 · 2019-10-14 09:32:28  回复
本帖最后由 guac-4 于 2019-10-14 09:41 编辑

等警方具体通知吧,不过他们应对女孩醉酒的方式有点出乎意料
coralpip · #30 · 2019-10-14 09:41:42  回复
关于警方不作为,我给大家说一件真事吧。应该就是去年,上海市中心某条繁华街道上一个工人坠亡。警方调查后做出结论,排除他杀结果。
家属主张工商事故,企业认为该工人患绝症又有巨额债务,不排除有自杀的嫌疑。后面的程序是一模一样的,发软文,控诉警方不作为。
警察不是神仙,可以调查出所有真相。他们只能根据现有事实和证据做出调查判断。他们没办法知道那天工人是不当心掉下来,还是故意掉下来。他们也没办法判断姑娘是不小心掉河里的,还是因为被打了才伤心失落掉河里的。希望警方可以就这件事做出详细调查报告的可以散了,这基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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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就是这样,大体事实就是这样,具体细节还要等尸检结果,但是应该不太会推翻意外的结论  发表于 2019-10-14 09:49
现在其实就是基本可以确定不是他杀立不了刑事,就算那两男生有责任呢也绝对不是直接致死的责任,猥亵是否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至于这显而易见的结果当妈的接不接受就看她自己了,网友接不接受其实都帮不上她啥   发表于 2019-10-14 09:44
小协奏曲 · #31 · 2019-10-14 09:52:29  回复
这个再等等看吧,我有同事就是云南那边的,用他的话说主要是云南那边的jc公信力确实有前科,换个地方应该会好一些
神说要有光 · #32 · 2019-10-14 09:58:31  回复
本帖最后由 神说要有光 于 2019-10-14 10:01 编辑

这种案件一般没有什么实锤证据或者特殊情况的话我都是选择相信警方通报,通报或许有不全的地方但是不会歪曲事实,警方也没有这么做的动机,现在的网友太容易被带节奏了,尤其是母亲,女生这类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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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其他那三个人的隐私算个毛线呢,反正在死者家属和网友眼里是没人权的  发表于 2019-10-14 10:45
没错,而且有些通报不全并不是有些人想的有问题要故意隐瞒,而是警方掌握了绝对比大众更全面、更有力的证据证明涉事人员无罪或无致死责任,那么出于对他的隐私保护,有的情况肯定没法通报出来,这是没办法的事。   发表于 2019-10-14 10:22
二月二 · #33 · 2019-10-14 10:03:05  回复
如果女孩真是意外落水溺亡,根据具体情节,同行的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一,一起喝酒的人是否有劝酒等过错;第二,发生的意外是否因饮酒有直接关系;
第三,发生的意外与饮酒是否有因果关系。
  不当劝酒、强行劝酒会产生损害后果。如果由于不当劝酒产生了损害后果,除了饮酒人自己负责自担风险外,劝酒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过量饮酒会对身体造成伤害是一个基本常识。任何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均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如果饮酒者对劝酒不加拒绝而造成饮酒过量,并对自己的身体或他人造成伤害,应当首先由他个人负责。即应首先实行饮酒人的自己责任原则。所以在责任分配时,一般认定由醉酒人承担主要责任,劝酒人承担次要责任,即劝酒人一般应在10%至30%的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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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这个要求赔钱是一条路,但同样的,这事这么一闹那三家要撕破脸也完全可以反向集体告这当妈的造谣名誉侵害,互相搞下来谁赔钱还真的不一定  发表于 2019-10-14 10:42
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此时同饮人负有一定的监护照顾义务。若出现意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同饮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发表于 2019-10-14 10:22
在明知一方喝多、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同饮人应及时予以劝阻。在能够进行劝阻时却没有劝阻,以致出现意外,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发表于 2019-10-14 10:20
视频里能清晰看见其他人对死者劝酒了麽?如果不能死无对证不是,其他三人难道会说自己劝酒了?  发表于 2019-10-14 10:14
233,这个标准之前或许还能让那三家出个钱出多点,现在嘛…换成我要是狠点就直接告诽谤造谣名誉侵害让这母亲倒赔钱了  发表于 2019-10-14 10:08
水若幽蓝 · #34 · 2019-10-14 10:12:32  回复
继续等实锤。我所疑惑的是,这种事几乎每年都有这么几起,网友怎么还是一点即燃?一下子就群情激奋,还是说微博八千特别多?真是稀奇,回回不涨记性,不会兼听则明,不会机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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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让他们当福尔摩斯看十分钟的视频就嚷嚷上天枯燥乏味了  发表于 2019-10-14 10:43
绝大部分人很善良,希望弱者不被欺凌正义得到伸张,但不可否认有部分人应该是喜欢普通人逆袭推翻权威的剧情或者当福尔摩斯slay全场,“你看,当初我就说了是这样”,和爽文的爽点一样吧我猜。   发表于 2019-10-14 10:30
花前月下 · #35 · 2019-10-14 10:27:21  回复
huluobo 发表于 2019-10-14 09:02
emmm说打耳光这个……突然想起有一次我跟闺蜜出去也是感觉醉了,但还在外面,我就让她掐我一下大腿,打我两 ...

这个是在你自己还有意识的情况下,但是看通告上,女孩子都摔瓶子大哭闹起来了,这种情况下你说按住肢体我理解,但是打耳光这就奇怪了
Katherine · #36 · 2019-10-14 10:28:52  回复
等等看吧,现在网上反转太多了
conytan · #37 · 2019-10-14 10:52: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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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若梦 · #38 · 2019-10-14 11:14:41  回复
活这么大反正第一次听说一个陌生男人将一个女孩压在身下是为了她好,另外打耳光是醒酒的新方法吗?看了视频说男的对女孩沒想法,反正我不信,大家都是成年人,什么时候都这么天真无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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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便女孩酒品不好不是乖乖女也不是另三人无罪的依据,主要看另三人是不是导致女孩死亡的原因或有没有存在过失,至少也要有民事赔偿  发表于 2019-10-14 11:37
water · #39 · 2019-10-14 18:59:39  回复
好吧,又是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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