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不骂?汪小菲给湾湾男性造福了,真不知道该哭还是笑。笑死。 |
[天地无极] 笑死,女权不知道会不会去打拳。
月宫慕琼枝
· 发布于 2025-02-24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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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再婚了还能拿赡养费,之前ww法咋修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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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样,离婚赡养费不会因为对方再婚而停止。所以去年这官司汪赢了以后,很多ww表示支持。
之前不是说汪不给赡养费还被起诉了,我看有人解释说小孩赡养费是给的,不给的是女方的赡养费,我才知道女方再婚了还要给赡养费 |
这个妈宝男好像也打官司了,好像还胜诉了,就是可以不用给他结婚的前妻赡养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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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闲人 发表于 2025-2-24 09:56 大S说不再婚了,专心带孩子,汪就给了每年赡养费是1.2亿台币,孩子的抚养费若干。那个房子归大S,汪继续还贷款。律师说要加到条款里,汪傻说不加了,结果 大S转头就结婚了,汪就怒了,停了赡养费和贷款,然后双方就开打。 赡养费最后法院的判决就是说大S有自已赚钱的能力,没有主动赚钱。。不能依赖赡养费之类的,怎么样。。。然后这个赡养费就取消了,孩子的抚养费好像也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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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也看到那个判决书了,就是这样写的,说大s有能力挣钱不必再付赡养费,只给孩子抚养费。感觉还是这里正常啊,微博上一堆拿这事骂那俩说他们老赖的。想想我要是出钱养着再婚的前妻和他老公,还给他们还房贷,
说实在的,女的又不是不能工作,假如说没有钱前夫付赡养费还说得过去,现在再加上再婚还要前夫来付,我身为女的也想不通了
1.2亿新台币折合人民币2600+万诶,还不算房贷、小孩抚养费。确实人傻钱多
据说大S还到内地打过一场官司,花了上千万,最后也没有赢。她告了20几次,就没赢几次,钱没要到,还搭进去不少。
不知道啊。他是一审汪输了,二审赢的。去年的事,估计真的是连夜修改法律,今年正式公布了。
法官男的女的?我真怀疑要是男的估计连夜寻思着这法案得改,哈哈哈
wql给过马雅舒赡养费吗?好奇好奇,这俩在ww登记结婚没 |
蘑菇小象 发表于 2025-2-24 09:29 首先,你要先明确你嘴里的女权到底是指啥,而不是把所有你反对的点都往你嘴里的女权这个框里装。 其次,我所关注的女权/妇女解放,要争取的是女性和男性平等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劳动权(指通过劳动取得报酬的权益)/就业权、财产权和发展权等等。女权实际上就是人权,只是因为女性目前还没有争取到与男性同等的权利,才需要特别再加个定语,指出要争取的是女性与男性同等的人权。女权不因为女性未婚、已婚、离婚或丧偶的状态而改变。离婚给赡养费这叫妻权,前车之鉴是日本。 最后,离婚以后连找另一方要孩子的抚养费都费劲,这难道很光荣吗? |
有节有常 发表于 2025-2-24 12:44 所以你就可以把所有你不认同的女性群体的主张,统统装进女权这个框里,把女权这个词污名化,甚至斥之为打拳? 如果你是生理男性,我理解;如果你只生了儿子,或者你虽然有女儿,但你不爱你的女儿,我也勉强理解;如果你是生理女性,也爱你的女儿,但你甚至不屑于去了解一下女权的主张,并认为那是“你们”的主张,与你无关,甚至于你有害,我能说什么?我也只能说,随你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