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eibo.com/7740539018/5117017216782029 #女子2年遭家暴16次案一审宣判#贺某家暴谢女士的案件最近一审宣判,贺某被以故意伤害罪与虐待罪数罪并罚判刑11年。本案一审判决是否量刑畸轻在此不好评论,毕竟没看到伤情鉴定方面的证据材料。不过,这起案件中有两个方面值得关注,显然存在可改善的空间。 一是《反家庭暴力法》所规定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落地问题。该法第23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从2016年反家暴法实施以来,全国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数量并不算多。就贺某案而言,如果人身安全保护令能得到落实,谢女士就不至于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产生那么大的恐惧与担忧,也就不见得非要诉求判处贺某死刑。 二是对家暴类诉讼离婚的案件不应与普通的离婚案件同等处理。诉讼过程中,对离婚设置人为的障碍,对于受家暴的被害人势必雪上加霜。当前司法实务中,诉讼离婚往往要经过多个法律程序,第一次起诉很少判决离婚。再加上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在有的地方也被适用于诉讼离婚案件,这就使得只要另一方不同意,想要离婚变得特别艰难。这在客观上可能成为刺激矛盾升级的动因之一,进而最终酿成更大的悲剧。结局往往是:要么加害方进一步升级家暴的程度,要么被害方铤而走险施行反杀。 另外,涉及家暴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报警,相关部门有必要改变观念与引起重视,不能简单认为家暴只是家庭内部的矛盾,于是采取和稀泥的方式来加以调解。对于施暴的一方,该采取行政处罚的采取行政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婚姻关系的存在,不应当成为默许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施暴的遮羞布。 |
[天地无极] 劳东燕评贺某阳两年家暴妻子小谢16次并致残案 ...
有节有常
· 发布于 2024-12-30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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