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无极] 到此为止

cigxqyzs · 发布于 2024-05-19 23:51 · 1153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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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强调一遍,我说了肥猫是自愿的,转账是自愿的,自杀也是自愿的。
刘家姐妹吃亲人的人血馒头令人恶心。
但是替谭竹卖惨觉得她有多无辜我就是觉得没必要。
除了这里我没对此事发表任何看法,有些人也不用给我扣上什么网暴的帽子。
说白了就是我不觉得恋爱期间收取别人贵重礼物和大额转账这件事是正确的(有警方通报为证)。
但是有些姐姐不以为然,非要我承认谭竹的无辜和纯白。
被网暴是很惨。
但是在她有没有做错这件事情上,无论你们怎么给我扣帽子都说服不了我,所以没什么争论的必要了。
后面我不会回应了。
共收到 83 条回复
cigxqyzs · #19 · 2024-5-20 07:26:26  回复
怎么,是女的就必须支持这种恋爱期间收取非富二代男友大额财产的行为啦?不支持就是男的吗?
现在网上的风向,不是说“谭竹就是谈了一场运气不好的恋爱,金钱损失了,花店黄了,生活被骚扰了,家人被影响了,甚至生命都受到威胁了。
她是唯一的受害者”吗?
顺风局当然好打,我点明她捞也只是提醒一下部分姐姐不了解真相的而已。
当然,也有很多姐姐不以为然觉得四十多万不算捞。那么这些姐姐和我属于三观上的不同,争论也没用。
反正在我眼里无论男女,恋爱期间收取对方大额转账,这个恋爱关系都是不健康的。

根据通告,两人开花店和日常开销的钱是从共有小荷包里付的,所以转账就是纯转账,不存在转后两人共同用的情况。
你们有觉得她没捞的自由,但是也没必要为了洗白这种行为,把胖猫死前谭竹收下的50.2-7.5=42.7万,直接砍到十来万吧?
第一次调解还了13.6+3,还剩差额26.1万,也不是你们说的十来万。
你们想支持谭竹就大大方方的支持,何必把这个金额弱化这么多。


补充内容 (2024-5-20 08:33):
也没必要给我扣网暴帽子或者说我支持网暴。除了这里我没对此事发表任何意见。谭竹捞不捞别人都没权利网暴她,我不会也不支持

点评

法律调解全部退还了啊。我表明我的道德,我敢说我的道德没问题,我也不会做这种事情,你又有什么资格批判我呢?同样回复你你算老几?  发表于 2024-5-20 13:25
用自己的标准要求全部人,达不到就认为人家有问题,狭隘还多管闲事,谈恋爱的时候你情我愿,恋爱结束就觉得亏了还有法律可以评判,不需要你这样的村口长舌妇做道德审判,一句话你算老几   发表于 2024-5-20 11:10
我不觉得情侣之间的认真经营感情,是从此就只花对方的钱,尤其在对方小自己6岁,自己也并没有结婚意愿的情况下。  发表于 2024-5-20 08:39
我告诉你,谭要是真是捞女,就不会两年都耗在一个人身上,还见家长。她要真是捞女,后面调解时还钱就没那么快,咋了?你都骂了我这么久,我不反手告你精神损失费就完。这种情况下还要对女方道德审判,真不是为虎作伥   发表于 2024-5-20 08:38
顶多从骂一个人变成骂两个人,但绝不会承认自己的评价已经失真,已经是网暴的环节之一,真的,到这份上骂一句谭人品有问题可比承认自己是网暴一环容易的多。   发表于 2024-5-20 08:35
尤其是你的态度让我确定网暴这事代价太小了,你可以说这俩不会经营生活和感情,但你不,哪怕所有的证据都告诉你双方在认真经营感情,很可能就是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你依然保持对受害者负面的评价。   发表于 2024-5-20 08:31
随你怎么说,恋爱期间花小自己6岁的男友的钱,收取对方大额转账,在我三观里就是不对的  发表于 2024-5-20 08:28
说来说去不还是男的的钱?胖猫拉黑是紫砂前转了6.6万后拉黑的,又不是一直拉黑状态  发表于 2024-5-20 08:26
你要这样算,那确实是一笔扯不清的烂账。但是已知谭竹在胖猫过去时就自己的存款转定期了,然后无工作,胖猫出资给她开的花店也一直亏损中。  发表于 2024-5-20 08:21
你是半点没看为了避免谭转钱回去,胖猫都拉黑了对方?为啥?那些转账背后对应的可能性只有捞女这种可能吗?要捞女还辛苦开花店,还转账回去,还共同小金库出钱更多,你从头到尾抓着转账的差价,忽视所有其他,就是为   发表于 2024-5-20 08:00
你要真这么细致,你咋不看共同小荷包里,男方多支出了七万多,且男方的取钱没说是用在共同用途上呢?!!!说白了就是俩小情侣用钱没那么计较,而你只是不想承认自己骂人捞女是网暴的一环而已。   发表于 2024-5-20 07:55
兔兔不吃胡萝卜 · #2 · 2024-5-19 23:56:20  回复
支持每一个普通人正常表达观点的权利。
楼主可以觉得女方不应该拿钱女方有错,其他人可以觉得谈恋爱不需绝对公平一切都是自愿女方没错。
这事在我看来,与女主和逝者无关,关键是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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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哒,没有楼主这种人,煽动舆论的yxh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根本掀不起风浪,他们带节奏,不就是带楼主这种人的节奏吗??  发表于 2024-5-20 08:59
对,煽动舆论的刘姐,推波助澜的营销号自媒体,还有为博流量撒谎造谣的那些人,希望能得到法律的惩处。  发表于 2024-5-20 00:00
ljviper · #3 · 2024-5-20 00:06:28  回复
没人替潭卖惨吧……是你第一个跳出来说潭也不是好人的……
也没人说潭是好人啊
我觉得拿还不还钱来给一个女人定性捞女有点过分了,特别是这钱现在明面上是男的自愿给的,还是道义,不还也没啥问题。
你应该去实名区看,国男的观点是没有结婚没有关系就不应给钱。

吃瓜兔叽 · #4 · 2024-5-20 00:06:53  回复
总之谈恋爱期间吃吃喝喝买些小礼物什么的还行 金额大了不管是对方送还是自己送对方 还是不要收不要送的好 不然分手的时候真的说不清 亲朋好友爱人为了钱翻脸的太多了 什么事扯到钱都很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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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别二极管吗 结婚有法律保护 谈恋爱可没有  发表于 2024-5-20 09:41
不,按照这种道德审判标准,结婚了要离婚也要审判的,尤其是对家庭主妇来说,因为一年差价可能四五十万呢,这难道不能说明是奔着钱来的么? 因为本质这种抛开事实的道德审判就是网暴的一环。   发表于 2024-5-20 09:02
红瓷绿瓦玉如天 · #5 · 2024-5-20 00:12:16  回复
你的谴责网暴者的说辞让我觉得有点虚伪,因为你从头到尾都是用的网暴者的词语,形容的受害人,那你谴责的是什么?那种感觉就好像我打你一巴掌,然后继续说你认为暴力行为是不对的,应当被谴责?
怎么骂人捞女难道不是网暴的一环?哪怕警方蓝底白字说明了正常恋爱关系,两人见家长了,要结婚了,双方基于自己的经济实力一起建设家庭小金库,你都可以视而不见,非要通过抠算数据证明自己的捞女评价是对的?哪怕这种成规模的不符合事实的谩骂有可能已经影响到了当事人,你也觉得自己很中立客观?
哪怕你有一点点按照通报的表述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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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4-5-20 14:34
+1  发表于 2024-5-20 11:20
支持!  发表于 2024-5-20 09:54
附议点赞10086  发表于 2024-5-20 09:00
这么多年,也就有10多万一点的差额,这个花销已经很少了。。。这妹子倒了八辈子血霉要经历这一遭  发表于 2024-5-20 00:25
网暴者不会认为更不会承认自己是施暴者。 谈恋爱甚至是结婚都最好不要大额资金往来,这是到最后保护自己。只有不扯上钱,到最后遇到什么的时候,才能最大可能避免被贴这个捞女的标签。毕竟结婚也很多离婚的。   发表于 2024-5-20 00:23
老人与海 · #6 · 2024-5-20 00:17:04  回复
被网暴就是无辜的
普通素人没有大错的情况下只要被网暴了
她就是受害者
至于你说她捞女 我只能说关我屁事又捞不到我头上 但是她被大规模群体性网暴 在我心里我就天然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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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4-5-20 14:35
水游荇 · #7 · 2024-5-20 00:20:17  回复
本帖最后由 水游荇 于 2024-5-20 00:21 编辑

这年头捞女的名头都被一群大傻逼败坏了,动不动就捞女捞女,还以为捞多少呢。正常谈恋爱期间的花销,就因为不是aa就能被骂。真是越活越倒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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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发展到结婚后,都不用用老公钱了,统统算清楚,否则就是靠婚姻做捞女,尼玛恶心的很  发表于 2024-5-20 09:01
把酒问青天 · #8 · 2024-5-20 00:26:23  回复
本帖最后由 把酒问青天 于 2024-5-20 00:28 编辑

人家俩情侣之间的事你怎么就能用来谴责女方是捞女了?谁知道这钱到底怎么回事啊,而且他们还一起开店一起存啥爱情钱包,口口声声捞女就是网爆的一环啊。按你这说法老公把工资上交老婆,老婆掌管财政大权,那老婆也全是捞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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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lz这说法确实捞了 毕竟老婆管家收的多 转给老公的少 胖猫事件警方通报里只列了转账钱款往来 也没有大致开销列出来 用于共同生活支出和捞女捞钱花自己身上差别很大   发表于 2024-5-20 00:35
bilibili · #9 · 2024-5-20 00:30:43  回复
虽然网暴者(一句话),但是被网暴者(一大段),一看就是歪屁股言论,不看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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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4-5-20 11:20
+1 这个话术,重点就是但是之后,虽然不过是客气一下而已  发表于 2024-5-20 01:51
汉堡小熊 · #10 · 2024-5-20 01:07:29  回复
楼主是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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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觉得,甚至是经济条件不好的或者特别抠门的男人;追女孩,特别美女,哪有不花钱的,适量的金钱付出是理所当然,不是“捞”  发表于 2024-5-20 10:01
我也觉得是  发表于 2024-5-20 01:24
Yuehua · #11 · 2024-5-20 01:08:17  回复
不管你是缺乏生活经验也好还是自己高洁也好,这边建议请一以贯之的按这个标准取之有度地对待自己的从今往后,一切就会不言自明,加油
wendy1955 · #12 · 2024-5-20 01:25:38  回复
一天到晚捞女捞女的
想不出昵称 · #13 · 2024-5-20 03:00:41  回复
谭某就是无辜倒霉,没什么好说的
日落在山时124 · #14 · 2024-5-20 03:39:01  回复
说白了就是女的谈这么个原生家庭差的离谱哦很倒霉,莫名其妙分个手男的就自杀,莫名其妙,男方姐姐有血缘关系都要利用死去的弟弟吃人血馒头,莫名其妙人家小情侣干啥花什么钱关他姐屁事,不就是看上他弟的钱了么,而且男方跟家庭关系也不好不然他能玻璃心到分手仿佛天塌了就要自杀?说一万遍不要跟原生家庭有缺陷的谈恋爱,不是自杀就是直接暴怒杀妻。

金额不对等平时小情侣花钱啥的还能一分一秒去aa吗?有点差额很正常好不啦,我跟闺蜜为对方花的钱都还有差额呢

不知道的还以为女方咋了,一看哦倒霉透顶遇到一家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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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我跟闺蜜都没法AA,还要我和爱人AA,绝!  发表于 2024-5-20 10:46
日落在山时124 · #15 · 2024-5-20 03:46:32  回复
当初事情发酵的时候我看这男的如此玻璃心只觉真踏马荒谬,分手就自杀,很那种神经一样,吓死个人,一看他原生家庭那个B样子,也不可能骂的出口,反正他在我这里就是心理年龄像像小孩一样,挫折过不去就逃避现实。

世界上比他惨的多的是努力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原生家庭不行那就逃,没了情感寄托那就把自己当做情感寄托,靠谁不如靠己,控制不住感情投入一开始就不要投入,非要投入也最好跟对象说清楚家庭情况自身状况,嘴长来就是拿来说的,面子自尊过强啥都不说鬼知道他心里多脆弱多需要爱啊?
ssinz7 · #16 · 2024-5-20 04:13:45  回复
本帖最后由 ssinz7 于 2024-5-20 04:21 编辑

说白了还是钱闹的
他俩21年11月份打游戏认识的12月份确认关系
这期间除了去湖南玩的那一次和胖猫到重庆
这期间大部分时间应该还是异地
然后就是胖猫还活着的时候
男方出的钱比较多
大概接近有50万吧和胖猫姐姐说的差不多
胖猫挂了以后女方给他姐姐和老爸转的那两笔钱应该是经过警方调解女方退回的 再减去那个什么情侣钱包胖猫多花的75000
差额就只剩26万左右了
本来经过警方调解 女方退钱到这里基本应该结束了
后续就是男方姐姐拿到弟弟手机 差不多知道自己弟弟每个月能挣多少
算了一下 觉得弟弟把钱基本都花在女方身上 后续嫌女方退的少了
越想越不平衡 然后就疯了。。。。。。。这样

加油123 · #17 · 2024-5-20 07:17:14  回复
26万差额,你能保证这钱谭竹在男的身前一分没给他花过?
谈恋爱一起去消费的东西也很显然都从这26万里出啊,男方收入高本来就会多出钱,两年半啊吃喝拉撒衣食住行的共同开支你是一点不算呢。
话说回来,你认为她捞就捞呗,警方和正常人都觉得她无辜倒霉,被网暴简直无妄之灾。
我们根本不在乎捞女捞不捞,但刘谋搞网暴就是罪大恶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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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4-5-21 10:20
+1  发表于 2024-5-20 14:39
+1  发表于 2024-5-20 11:27
是啊,有预谋有计划的网暴为什么都忽视这一点  发表于 2024-5-20 08:18
+1  发表于 2024-5-20 07:44
加油123 · #18 · 2024-5-20 07:22:53  回复
两年半男的多出26万,谭竹一年才捞十万,这里还要包括两人一起花的,真捞到五万都很不错了。捞这点钱真的丢捞女的脸,还要被网暴被人骂背条人命,这还不倒霉什么叫倒霉哦
消失不见的风 · #20 · 2024-5-20 07:58:04  回复
楼主这观点不敢苟同啊,双方既然都设立了共同账号,说明就是真的在认真谈恋爱为以后共同生活打基础的,如果为了捞钱还共同存什么钱?女的还比男的存的多,照你这样说的话,以后女的结婚以后怀孕生子期间不工作没有收入的都是在捞了,属于拿着怀孕生子骗婚骗钱了?离婚还有财产分割,法院判的也不少案例,女的都是捞钱了?楼主绝对是没有结婚,没有谈恋爱的自己觉得自己独立的女生,那以后谈恋爱结婚以后你千万不要管钱,不然就是收取男方大额转账,捞女哦,哪怕有家庭共同账户,你存的更多,你也是捞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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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1  发表于 2024-5-20 14:40
这个时候还拿着放大镜对着受害者挑刺的,多半当初下了场或者心里站了队。这会被打脸了,怎么也要找补回来平衡一下。  发表于 2024-5-20 12:39
+1  发表于 2024-5-20 11:27
赞同你  发表于 2024-5-20 08:09
wjby2018 · #21 · 2024-5-20 08:20:24  回复
你们是不是忘了谭有一句话说的?男的要给她转钱她说“你还小,不能一直打游戏,要多为自己打算”,这是捞女会说的话?感觉这男的确实原生家庭关系很糟糕,要不然钱不会一点不给家里,他噶后姐姐的做法更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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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男方收入全部上交,想花钱还得跟女方申请要的那种财务模式。看着互相转账一堆,其实全是男方的钱在左右倒腾。  发表于 2024-5-20 09:11
那已经是两人闹掰,谭竹想甩开胖猫的时候说的话了。 两人恋爱期间,谭竹说的是我的存款转定期了,以后花你的钱了。  发表于 2024-5-20 09:11
刚姐姐说了,男的一家都是老赖  发表于 2024-5-20 08:46
thetdyxhlaw · #22 · 2024-5-20 08:47:44  回复
其实这事从爆出来,我刷到一看评论有大量男拳女拳的发言,我就跑了,一看就是有网络推手在推。但是这事咋说呢,虽然有网络推手在推,但是能发酵起来的还是有大量现实基础矛盾的。现实的事其实感情和金钱一纠葛是最不好判断的难题之一。现在社会贫富差距很大。比如看看楼上大家这些发言,觉得两年二十多万不算啥,真的不算啥吗?我查了下北京现在平均月薪1万3,像哈尔滨平均月薪只有7200,实际大多普通人那都是被平均的,根本达不到这个收入。昨天我刚看了一个大凉山彩礼杀人案,男方父子把女方父亲杀了。男方和女方定亲后,女方退婚了,彩礼34万,他们那面退亲要把彩礼退了,但是要女方下次定亲的时候用下个男方的彩礼钱退。所以前一个等了一年,结果女方父亲以当时定亲后女方和男方一起生活拉在男方家五件衣服怕男方做法为由,说男的必须把衣服退了,一件两万,男方愿意补偿三千元都不行,最后谈崩了,男方父子当场杀了女方两人。要是说起来,十万元两条命,比这二十万可是少了一半。可是这十万元,可是大凉山上父子出去打工一年收入只有两三万,这就是他们的现实,十万是他们三四年不吃不喝的收入。而且他们眼里最绝望的是没有这十万,他下个媳妇连谈都没得谈,等他花个五年出去打工在攒十万,可能彩礼都涨到五十万了。穷人没有网络话语权,不管男穷人,还是女穷人。他们不管是受教育,到结婚,到生儿育女,网络上都被人指指点点,穷就是他们的原罪,可是他们不是人吗?其实咱们国家包括地方出的政策,比如彩礼限制和一些看起来很可笑的规定,是保护男的吗?不如背后这个地方有些更怪的现象或者说深层的矛盾已经无法调和到必须用很可笑的规定来缓解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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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为啥我的例子就是极端?生活里本来就是互相穿插的各种可能性。  发表于 2024-5-20 10:33
你举的例子就很极端,女的男的都是有选择的,女的为什么不找本来就有100块的去出那5块呢?为什么非要找只有10块的?男的只有10块为什么不去找要1块2块的女的呢?为什么要求本身要求高的人去迁就本来就没有的人呢?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5-20 09:31
楼下下的金钱观我是搞不明白了,恋爱期间女的存款转定期,花销全由男的出,男的存款在女的手上,零花得找女的要,就这样还要鄙视男的没钱……  发表于 2024-5-20 09:20
本身就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事,当事人也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人,结果非要讨论出个非黑即白的结果。  发表于 2024-5-20 09:17
你们和楼主的讨论其实我觉得最主要的都是预设了立场,由此得出了结论。其实这事我看的少,但是因为网络炒的凶,多少推了点新闻稿,为啥就不能是当事人都是很复杂的人。   发表于 2024-5-20 09:16
看你们这发言觉得是对于条件差的人没有人骗吗?对一个有一百的人拿了五元和有十元的拿了五元,是不是都是拿了五元?针对穷人就没有骗子?,  发表于 2024-5-20 09:13
婚姻就是要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穷可以不结婚的,如果结婚了更穷,两个人过还不如一个人的时候,那结婚干啥呢?  发表于 2024-5-20 09:08
不是二十多万不算啥,是如果谭真的是捞女,不会捞这样一个父母全家都是老赖的穷人,还同居,一起投资经营花店。她有心机有手段完全可以去捞经济基础更好的纯情男。   发表于 2024-5-20 09:00
社会矛盾增多这个是真的,但是把事件进行宏大化叙事对解决问题没帮助。这个金额是基于当事人的经济水平来评价的,当事人的收入是月收入三万,不是三千,对应的消费水平也是如此,在这种基数上,二十万往来差额对情侣   发表于 2024-5-20 08:56
红瓷绿瓦玉如天 · #23 · 2024-5-20 09:08:36  回复
其实说白了,你们反过来问问自己,找一个谭竹那样的女朋友,你乐意不乐意,找一个胖猫那样的男朋友,你乐意不乐意。然后你就明白道德审判在这里是多么搞笑且无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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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是,这是不是新型杀猪盘啊,后期看到女方出面开始拉锯才放下这种猜测,捂脸  发表于 2024-5-20 09:16
这个是对的,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分个手就自杀,这种人我真的没办法为他所谓的爱情感动,我妹哭的稀里哗啦,我同事气的直骂脏话,都是我不能理解的   发表于 2024-5-20 09:15
消失不见的风 · #24 · 2024-5-20 09:31:24  回复
thetdyxhlaw 发表于 2024-5-20 08:47
其实这事从爆出来,我刷到一看评论有大量男拳女拳的发言,我就跑了,一看就是有网络推手在推。但是这事咋说 ...

你举的例子就很极端,女的男的都是有选择的,女的为什么不找本来就有100块的去出那5块呢?为什么非要找只有10块的?男的只有10块为什么不去找要1块2块的女的呢?为什么要求本身要求高的人去迁就本来就没有的人呢?然后人家没有迁就他就要被审判穷人没有活路?主打一个我穷我有理?是这样吗?穷本身没有错,但是拿着穷当理由去绑架别人就是错

点评

我只能说穷有穷的活法 富有富的活法 又不是一定非要倾尽全家之力结婚生子 也不是非要找一个要多少彩礼的女的  发表于 2024-5-20 09:37
消费,都应该在自己的承受范围内,而不是说自己承受不了去责怪他人  发表于 2024-5-20 09:34
我不是赞同你举例里的女方敲诈行为,我的意思是在正常的婚姻观念里,你说的人家只有10块都出了5块了怎么怎么样的,我不认同,不管是彩礼还是  发表于 2024-5-20 09:33
吃瓜兔叽 · #25 · 2024-5-20 09:48:32  回复
本帖最后由 吃瓜兔叽 于 2024-5-20 09:49 编辑

有些人不看通告的吗两人从来没同居过 交往两年多 有两年都是异地 湖南到重庆大约有1000公里左右 这见个面也不容易吧 第一次分手女方说不想异地恋 后面复合是不是因为胖猫去了重庆外人也不知道 胖猫23年10月去的重庆花店同年12月开的 大部分都是时间异地恋花 店从开到胖猫跳河最多就开了四个月左右
闲逛兔 · #26 · 2024-5-20 11:14:55  回复
道德审判是最无聊的东西,别人的感情生活本来就没有外人插嘴的余地,生活里给情侣劝架都会搞得里外不是人,真有问题还有法院,拿自己的道德感审判人的是现实里管不了人在网络上享受审判的快感的可怜人

点评

首先我没有你扣锅的审判的快感,其次我眼里没有道德没有是非观的人比用道德审判人的人更可怜  发表于 2024-5-20 13:27
cigxqyzs · #27 · 2024-5-20 14:45:41  回复
本帖最后由 cigxqyzs 于 2024-5-20 14:5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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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缩在忘川造谣我网暴了,难道有些人眼里,认为谭竹有错的人就必须网暴过她,不然理解不了为什么不站她吗?
主楼我就说过了,网暴过谭竹的希望全部得到惩罚,我甚至挺希望胖猫姐姐被拘留被判赔钱的。
五号刚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就是反对胖猫姐姐通过舆论倒逼谭竹还钱的。也说过胖猫姐姐应该尊重他死前意愿,不追回这笔钱。

但是,我依然不认同谭竹恋爱期间只花其中一方的钱,把对方的收入转到自己名下,并且在分手后不退还的行为。

你们洗出花儿了我还是不认同,甚至跟胖猫是否自愿无关。
你们要支持她就大大方方支持她,真没必要给不认可的我扣上各种臆想的道德瑕疵,好以此证明自己的三观是正确的。

点评

抵制网暴就非得洗白谭竹吗?我只是点出事实而已,但是有些人接受不了事实,非要给我扣网暴的帽子阴谋论我?我不能点出事实但你们有权造谣我?  发表于 2024-5-20 16:09
你不认同就不认同咯,这事发在宫里大家聚焦的点都是网暴可恨,就你一个人拼命往tz捞女上带。也难怪人家往阴谋论方面想你  发表于 2024-5-20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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