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厉害的两个小姑,网爆思路如此清晰! 如果结婚,跳的不是火坑,是火焰山。 希望女方早日回归正常生活吧 |
非常详细的通报,女方真的太冤了。
说不定有推手呐 |
点评
两个小姑买了网络热度,请人写文案,明确表示要让女方“被网爆”。
本帖最后由 cigxqyzs 于 2024-5-19 22:19 编辑 男方姐姐是有预谋网暴,但是也别傻乎乎站女方,大家理智一点别二极管啊。 胖猫姐姐发的聊天记录是真的不是p的,警方定义是披露隐私恶意引导而不是造假。 胖猫死前在谭竹那里的五十万,和谭竹第一轮还了之后的还剩的26.1万也是真的。当然警方也说了,谭竹最终还了差额两家调解了,谭竹也算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希望胖猫姐姐获得惩罚,但是大家真的别说什么谭竹无辜谭竹很惨的话了。 俩人谈恋爱两年,男的最终轻生,女的收入26万(还是男方家庭闹过退还了13.6万之后的差额),不会有人真觉得这里面没有问题吧? |
点评
本来谈恋爱就是要花钱,花多花少如人饮水,两人还是共同钱包,理不清。如果肥猫不花钱可能就不交往,那也是两人的选择。
小荷包里的钱没有计入转账,俩人一起往里面打了钱,然后胖猫多花了谭竹7.5万,这个我已经在转账里面减去了
同时,两人交往
期间在支付宝开通“支付宝小荷包”“恋爱记”情侣攒钱账户,供双方随时自行存取,
你们能不能看仔细点?同时是指小荷包属于俩人另外开的账户,这里面的钱用于情侣花销和花店
算就算啊!警方测算——女方存多取少,还倒贴共同账户7万多呢,你到底是不是故意当看不见啊?!
你到底有没有看警方通报啊?我主楼就说了,这些数额是根据警方通报来的,要不要我给你算算?
你说的这些依据在哪里?就截图是伐?人家警察查银行记录的?不比你网络截图有依据?网暴就是你这种人推波助澜,本楼也别谴责网暴了,有人死不悔改
如果你觉得,在恋爱期间收取非富二代男友的几十万转账的,并且在人死后都没打算还的女的,因为男的当初是自愿转账,就不算捞女了,那只能说三观不同,我和你没啥好争辩的。
警方半个月工作量,抵不过你网络断章取义看的聊天截图?
怎么就捞女了,你可真牛逼啊,警方半个月辛苦走访调查出的结果【正常恋爱关系】被你吃了,然后自己网络判案是捞女,捞你个头啊
当然,钱是胖猫自愿给的,外人也没什么好说的,刘家吃亲人的人血馒头,这幅态度也难怪胖猫宁愿把钱花在一个捞女身上。但是洗白捞女大可不必,但凡看了聊天记录就不会觉得她不是捞女
后来胖猫死了两家第一次协商,谭竹只还了13.6,胖猫还有26.1万存款在她手上。
清官难断家务事,男宁愿把钱给女方也不给家人,谁知道他们当事人都是些什么德行呢。
我们愤怒的是堂而皇之大搞网暴,这种一面之词的网暴行为不就是另一种私刑。自己当判官想杀谁杀谁不吓人吗?
胖猫姐姐通过造谣网暴带节奏,吃弟弟的人血馒头把自己搞成网红。谭竹在恋爱期间引导PUA胖猫(有聊天记录为证),拿了胖猫43.6万(可减去小荷包里胖猫多用的7.5)+6.6(死前转,非自愿)也是事实。后来胖猫死了两家第
这里面的事肯定没那么简单,毕竟死了一个人,男孩儿的家人以及这个女的都不简单
这件事双方都是恶人,真没必要给其中一方洗白
所以楼里大家的关注点更多都还是在造谣网暴带节奏上面
cigxqyzs 发表于 2024-5-19 22:18 通报里不是写的明明白白吗? 是胖猫和谭某都把自己的钱取出来打进共同账户,谭自己也汇进去很多钱。 而且那没返回的几十万,胖猫和谭某自己都从共同账户里提取过,胖猫提取的金额还更多。然后用于两人日常开支了,还有一部分用来开花店。 这要算贪财捞女,以后结婚或同居都只能AA了。 要不然丈夫结婚后把工资卡交给妻子打理,离婚后妻子必须把丈夫这几年的工资奖金原样返回,这几年两人一起产生的水电餐交通费用都只能算到妻子头上,不然就是贪财捞了。 |
@疏影 你不会算数我算给你看。 通告原文: (二)“胖猫”和谭某经济往来情况 经梳理“胖猫”、谭某两人转账记录显 示,自2021年11月两人网络认识,至2024年 4月11日“胖猫”跳江身亡,“胖猫”向谭 某转账317次共计79.9万余元;谭某向“胖 猫”及其亲属转账179次共计46.3万余元, 其中,向“胖猫”转账29.7万余元、向刘某转账3万元、向“胖猫”父亲转账13.6万余元(“胖猫”去世后,谭某应“胖猫”父亲 要求返还开花店的7万元和“胖猫”跳江前 自愿赠予的6.6万余元)。同时,两人交往 期间在支付宝开通“支付宝小荷包”“恋爱记”情侣攒钱账户,供双方随时自行存取, 自2022年1月5日至2024年4月8日,谭某共存 款23.6万余元、取款16.5万余元(用于两人经营花店、共同生活开支及谭某个人消费等); “胖猫”存款17.3万余元、取款24.8万余元。 两人共同攒钱账户中,“胖猫”多支取了7.5万 元(含谭某存款7.1万元,支付宝利息收益 0.4万元). 胖猫死的时候,有50.2万(减掉两人支付宝小荷包胖猫多花的7.5万)在谭竹手上。 事情闹大之后,谭竹和刘家和解,返还了中间的差额,最后谭竹应该是没收获多少钱了。 胖猫死后,谭竹给胖猫姐姐转了3万,给胖猫爸爸转了13.6万,这时候还有26.1万在谭竹手上。 就算不看聊天记录,我也觉得谭竹谈个恋爱就收取非富二代小男友的几十万算是捞女。 当然,你也有资格觉得她不是捞女。 但我说的数额都是来自于警方通报,你可别污蔑我没依据根据截图瞎编造。 |
点评
可是恋爱几年,一起开店,钱一起挣一起花不是很正常吗?再说这种情况,他们日常在一起的家务劳动,一般情况下,女方付出更多吧,这个是不是也要算一下呢?不能因为没付工资就不算价值吧?
不说你算的对的错的,就问你追漂亮姑娘不多花钱点钱谁跟他?穷挫丑男以为能遇到美女从天而降倒贴钱包追他吗?胖猫都知道追美女要多花点,用你在这跳
瞧把你气得长篇大论的,仿佛是你被捞了,真没必要,为他发声的男的已经够多了,女的完全没必要下场,省省力气吧
我记得还有说肥猫吃10块钱的盒饭,按你的三观,应该把这女的剖膛破肚,把她多吃的鸡鸭鱼肉都还给肥猫家人吧。
谈恋爱男的多花钱不是正常?清官难断,你也不知道两人怎么说的啊,如果两人结婚,那花店(如果有开)怎么分?算共同财产吗?
我不是说了么,你有资格觉得她没捞。但也不妨碍我觉得她就捞了。三观不同没啥好争论的。
警方定义“双方存在真实恋爱关系,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反
谈几年恋爱,有经济来往不是正常吗?这就是捞女了?真想捞,为啥不换个有钱的捞,要去捞一个打工族?你也是女孩子,为啥能这样给一个正常恋爱的女孩子扣帽子呢?
再补充一下,小荷包里的钱没有计入转账,警方用的“同时”俩字,俩人一起往里面打了钱,然后胖猫多花了谭竹7.5万,这个我已经在转账里面减去了。
你和警察说她是捞女去,我呸!!让他们改通告,把正常恋爱关系几个字去掉
本帖最后由 吃瓜兔叽 于 2024-5-20 00:24 编辑 atlantis 发表于 2024-5-19 23:26 胖猫给女方转了79.9万 女方给胖猫转了46.3万 46.3万中的13.6万是胖猫去世以后他父亲要女方还的 支付宝小荷包男方花的多一点就算这样 两年时间男方这边还是多花26万多 这么说吧胖猫活着的时候胖猫这边多花40万左右 死了以后女方还了男方父亲13.6万差距就只有二十多万了 看聊天记录的对话感觉有点PUA的成分在里面 至于胖猫的死 估计是原生家庭心理问题方面因素更多一点 分个手就要紫砂的人 不管怎么说都是心理问题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