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二婚女带2岁女儿和一婚警察男结婚五年,两人无孩子,后男方因公殉职,评为烈士。因为男方是独生子,抚恤金给了失独男方父母,女方上门去要被骂走,说孩子不是男方的,没资格要。 后续补充: 1.女方将男方父母告上法庭,由于继女户口在男方的户口,且实际由男方抚养满5年,法院判定抚养关系成立,所以法院一审判决抚恤金分给男方父母+继女 3人。 (ps.貌似抚恤金的分发在需要由男方抚养的对象里,倾向于分给无劳动能力的弱势对象,有劳动能力的不分或少分) |
本帖最后由 人间无情客 于 2023-1-8 15:22 编辑
[天地无极] 李涛:这个孩子有资格拿到抚恤金吗
人间无情客
· 发布于 2023-01-08 15:19
· 761 次阅读
这女的不是好人,男的是瞎了眼! |
这个楼主后来又开贴补充情节 1.继女当初是判给孩子亲生父亲抚养的,孩子的抚养权的孩子亲生父亲那儿。 2.当初烈士牺牲后是要给女方安排一个铁饭碗的,女方要现钱拒绝安排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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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看看给烈士遗属,军嫂安排的工作,那个是1200蛋糕清洁工的?这种最差也是社区或者体质内的合同工,这种一般都体面清闲,五险一金和福利都非常好。
这人要是只能干打扫卫生的活,那能有口饭吃就不错了,还嫌弃个啥。
lxx,给烈士遗属分配的工作都不会太差的。
烈士遗孤可以领定期抚恤金一直到18岁,征兵,考大学,考公务员有优先录取权。
笑死,2023年了还有不需要专业技术的铁饭碗呢?给公安局当清洁工洗厕所每月实际到手1200块的铁饭碗给你要不要啊
看错了,应该是抚恤金的事情闹的太难看,把单位要给烈士遗属安排铁饭碗的事情搞砸了。要是给继女争取烈士遗孤的名额,不但是抚恤金单位以后还要一直养继女。
我去看了抚恤金标准(1)烈士,80个月工资;(2)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3)病故,20个月工资。
那个贴跳着看具体情况不知道,后面都在说女方活该不要铁饭碗工作。孩子户口是一年前刚迁来的,抚养权一直在前夫手上。
烈士的抚恤金不少吧,一次性拿一大笔钱肯定比工作强
铁饭碗的工作居然不要?
法律上看有支持的理由。不过从情理道德公平上讲,不应该。亲爹妈还活着呢,亲爹妈是第一抚养人。配偶拿就算了,这7岁孩子拿了,长大以后会孝顺这烈士的爹妈当爷奶吗?就这关系这么恶劣,以后一定一刀两断。配偶和孩子还有未来。老人要是独子的话,这种情况多分配点钱傍身才对。 |
我看了兔区讨论,几乎所有人都说妻子只能拿三分之一或以下,有些人说妻子不该拿抚恤金。我糊涂了,搞不清粗国内应该是怎么样。在现代西方,正常情况下,是妻子拿几乎全部啊。当然中国重视孝敬,体恤老人的,这是个好事。但现代家庭原则,核心家庭,首先是配偶,是第一关系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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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专家,这是个印象,说的是继承顺序原则。
英国:按照英国1952年《无遗嘱遗产法》的规定,如死者遗有子女,配偶在扣除债务后,可得5000镑,并对其余一半遗产取得终身用益权;如无子女而只有父母兄弟姐妹,则配偶
西方妻子拿全部,是那个西方国家的法律啊?
三分之一是遗产,父母,子女,妻子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遗产本来就平等分。全世界都差不多从没有配偶能继承所有遗产的情况。抚恤金本来就是养老养小的。
第十五条 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看这里是钱给了父母,然后给女的安排稳定的工作,我觉得也合理.现在是女的是想把孩子成份整成烈士遗孤,从而可以享受每年的定期抚恤金,和以后学习,工作,生活上的各种优先照顾,但孩子一不是亲生的没血缘关系,二抚养权还在家亲身父亲那边,孩子虽然户口转到烈士这里,但人家亲生父母健在.最最主要是,事情闹得太难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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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楼上就有人嫌弃单位给的铁饭碗,嫌弃单位每月1200元让去洗碗,人家要拿抚恤金在家做米虫。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一般父母和孩子拿大头。这件事妻子正直青壮年,无病,身体四肢健全,能拿到的抚恤金比例就很少。继女不是烈士亲生的,父母都健在,抚养权在生父那里。而父母年纪大了,大概率到了退休年龄,又是失独,后续面临一系列养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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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绕过她直接把钱给父母立场不同就已经站好了,现在抚养权又是在前夫那边,打起官司来也是个挂靠的关系,想挣烈士子女基本上说已经被那女的作没了~~
捣衣砧上拂还来 发表于 2023-1-8 16:05 抚恤金抚恤金,重点在抚上面, 这笔钱是给需要当事人生前需要花钱抚养的人的, 也就是说当事人生前需要抚养谁,这笔钱就给谁, 配偶是有劳动能力的年轻人,所以给配偶抚恤的主要是解决工作问题而不是只给钱, 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反而倒是当事人生前真的需要花钱抚养的,所以抚恤金重点是给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但是这个继女亲生父母建在、而且都有劳动能力,这亲生父母还是这继女的法定监护人和抚养人, 也就是说这继女根本就不需要当事人抚养,当事人对着继女也没有抚养义务,监护权还在继女亲生父亲那边, 所以这个继女当然是没有权利获得继父的抚恤金的。 很明显这女的想让自己女儿得到继父真*女儿的名义,好让女儿以后在生活升学就业上一直占烈士子女的便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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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安排工作是最好的了,烈士遗属安排的都是和军嫂差不多清闲体面福利和保险都很好的铁饭碗。就算改嫁失去烈士遗属身份工作一边都会继续保留。
捣衣砧上拂还来 发表于 2023-1-8 16:05 我不是专家,这只是个印象,说的是印象里的原则。英国:按照英国1952年《无遗嘱遗产法》的规定,如死者遗有子女,配偶在扣除债务后,可得5000镑,并对其余一半遗产取得终身用益权;如无子女而只有父母兄弟姐妹,则配偶在清偿债务后可取得2万镑和剩余遗产的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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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普通英国人,户头能有两万磅,就是基本全部。而且一半加上四分之一是四分之三,你数学是谁教的,小红书上的体育老师?虎扑的蛆?
跟帖子里说,三分之一还少,甚至不能拿,是很不一样吧,完全是两个分配原则
你举的例子英国配偶还不是最多只能那一半多一点的财产,b拿不了所有财产。你这印象到底是从那里得出的,小红薯娇妻党吗?
是的,按中国的文化传统,是巨大的文化冲击,很难接受的,我也觉得不合情理。妈妈有生养大恩,配偶可能只是短暂侣伴。也许西方夫妻一体跟宗教传统有关。国内有自己的法理人情
去年刷抖音的时候有个美国的不就说他们那不出个事,男方让患癌女方立了遗嘱把所有财产留给男的,一分都没给女方父母引起公愤。这要是父母一点都没有的话,男的不用女的立遗嘱,也不会引起公愤了。
本帖最后由 圈地嗨的兔纸 于 2023-1-8 22:04 编辑 其实非亲生子女法律上是有和亲生子女一样的权利的,但是这孩子判给了前夫,而且抚恤金设立的意义就是为了保障烈士遗属的生活的,法院酌情给一部分,但是比例应该很小才对,平分人家父母都亏了。 而且上下结合看了怎么感觉这女的不咋地啊!又不是人家亲孙女,你还不肯生孩子,人家老人凭啥帮你你家女儿,老人就没这个义务,她还有怨气,以后肯定对人家烈士父母路人,不可能给人家养老,给了抚恤金也是白给,你孩子父母健在要不要这个钱以后都会生活无忧,失独老人以后无依无靠的,凭啥要抢人家唯一儿子拿命换来的养老钱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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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
本帖最后由 摸摸兔毛 于 2023-1-9 12:01 编辑 中国法律里,继承遗产就是父母排在第一顺位,好像很多人都不知道。虽然正常情况下都是子女争夺财产,但是也有逝者父母出来继承的。之前我朋友的一个朋友,女孩子嘛,从小父母离异,四五年前妈妈癌症去世了,给她留了一套房子。她舅舅盯上这房,就撺掇同事的外婆去抢房。因为没有遗嘱,法院按照法律办事判给了外婆,外婆又把房给了女孩舅舅。现在这女孩只能和单位申请住员工宿舍,可怜巴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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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可能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父母配偶子女3方都是第一继承顺序,只给父母不给子女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