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跟糊涯美兰楼的时候就有兴趣了,宫里感兴趣的兔子好像也不少。 今天有空搬运一波儿,反正数据库不用白不用。 关键词粉丝经济、非理性消费、粉丝集资、以及粉丝经济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太长不看的看我总结: 1.粉丝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发展空间惊人, 利弊共存。 2.粉丝经济“以情绪资本为核心,以粉丝社区为营销手段增值情绪资本。",需合理发展,不能野蛮生长。 3.追星是一种情感过度占用理智的非理性行为,因此粉丝消费行为有其盲目性和非理性。 4.粉丝集资不等同于非法集资,属于有附加条件的捐赠,集资发起人存在着违背集资目的或不当使用资金等行为时,应视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或侵权民事责任。 5.鉴于粉丝集资常态化及账目不清乱相,管理部门应该注重监察管理,立法部门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粉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6.粉丝消费并不是简单的“是”或者“否”的问题。需要合理引导未成年人的消费观念,使他们认识到粉丝消费是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合理消费。 |
[天地无极] 来看看学术圈眼里的“集资”和“割韭菜”呀 ...
兔子保卫萝卜
· 发布于 2019-05-1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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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经济 大数据时代,公共社交平台的兴起让每个人在千里之外就能找到属于自己情感的归属。随着社会化网络的升级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粉丝经济逐渐在市场上大行其道,展现出惊人的发展空间。 1. 粉丝经济产品的变化 在互联网不发达的年代,粉丝经济的产品大多是实物,如专辑,如贴纸,小本子和文具等。如今,与明星相关的网站或榜单,抑或明星相关的视频、照片等,都可以成为粉丝经济的产品与衍生品。 2. 粉丝经济盈利模式的变化 传统的粉丝经济盈利模式单一,主要以消费产品的出售为凭借。如今,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在物质需求得到极大满足的同时,对精神方面的需求越来越高。粉丝经济“以情绪资本为核心,以粉丝社区为营销手段增值情绪资本。”粉丝经济的巨大活力,来自于粉丝与偶像之间的情感联系,而这种情感越强烈,粉丝越容易购买商品。即如今的粉丝经济十分依赖于粉丝情感上的支持和付出,来推动金钱消费。 明星经济公司在进行粉丝营销时,会选择先树立形象,创造出符合群众审美的人设吸引粉丝,并通过引导粉丝行为,产生盈利空间。 3. 粉丝经济的积极影响 粉丝经济引导企业改变经营发展思路,促使企业向更加服务性的轨道靠近,在充分尊重和了解市场需求的情况下,生产市场需要的商品,从而提升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有利于推进整个经济的发展; 此外,粉丝经济所能产生的效益,已经不仅仅止于获利,甚至包括观念和看法的同化与传播。例如有相当一部分的明星的粉丝团体会以明星的名义来做公益。比如易烊千玺的粉丝们为他种下的“千禧林”,李易峰的粉丝以他的名义捐助了春蕾计划,白敬亭的粉丝在他出道3周年时以向“百万森林”计划捐赠了300颗树来为其庆祝。这些种种,无不表现出粉丝经济对社会发展有着一定的推动力。 4. 粉丝经济的负面风险 首先,随着互联网和原创平台的发达,粉丝逐渐脱离了掌控,而开始自主地做一些经纪公司和明星所想不到的事,有的行为会为明星带来巨大的效益,而有的行为却会造成声势浩大的网络战争。 其次,有些经济消费行为,是因为粉丝对于自己偶像的喜爱,而不是立足于商品或者服务本身,存在虚假宣传。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市场规则,影响了市场的正常秩序,不利于整个经济环境的规范和管理。 从更深的层次上说,天价片酬的出现,也是粉丝经济发展无序、缺乏有效监管的结果,不但破坏了娱乐业的正常发展,更是带来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必须有效制止和改进。 |
粉丝经济中的非理性表达 粉丝行为类似于宗教行为,其中包含着非理性因素,其统御下的粉丝经济也是一种包含非理性因素的行为,但是这种非理性是通过理性筛选后的结果,有其正当性,如果能好好利用粉丝经济以及其他的粉丝行为,是可以形成粉丝文化与主流文化的良性互动并且推动社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的。 1. 粉丝行为与宗教行为的相似性与区别 哲学家定义的信仰:“一种强烈的信念,通常表现为对缺乏足够证据的、不能说服每一个理性人的事物的固执信任。” 宗教文化以及粉丝文化都属于亚文化,这种亚文化最需要的就是找到“港湾”,并且同时感受到归属感和认同感,具有群体依赖性。 在宗教中,对于神的情感依附可能更加趋近于神圣的状态,而粉丝群体对于偶像的喜爱则夹杂了许多私心。“女友粉”“男友粉”“亲妈粉”等,从名称上的分类即可看出粉丝将偶像摆放的位置以及其情感上对偶像的不同态度。 宗教在思想层面上具有精神引领的作用,而偶像则在现实生活中亦可起到具体的楷模作用。如王俊凯粉丝为其成人的礼筹备按照两种路线准备,一种是偶像宣传路线,另一种则是公益应援路线。在公益应援这部分领养和帮助野生濒危动物、设立贫困地区优秀学子助学基金等都体现出在偶像的表率作用下粉丝也积极地投入到公益事业中,为社会的共同进步作出了有利贡献。 粉丝对偶像的喜爱是具有暂时性的,粉丝喜欢偶像很可能是一时兴起的,从情感上来说也是相对浅薄的,在喜欢偶像之前并没有从里到外地了解过偶像的性格、作品等,通常都是始于颜值,深入了解过后可能会成为铁杆粉丝也有可能因为发现其并非真的喜欢而选择放弃。宗教信仰具有相对稳定性,是一个人深思熟虑之后的选择。 因此,从很多层面来说,粉丝行为与宗教行为具有相似之处,但是其深刻程度与稳定性无法与宗教相比,是一种浅层次的具有宗教倾向的组织群体。 2. 粉丝经济中的非理性释放行为 人的天性中带有非理性的成分,理性是通过后天教育培养出来的,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习惯于遵守文明礼貌、社会秩序等所有让人类社会看起来更好的原则,同时由于现代社会的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越来越相信一切神秘的东西都可能随着科技进步而得到解答,我们不再去迷信宗教或类似的东西。在这过程中逐渐压抑自己本身所带有的非理性的特质。理性的存在已经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可是人终究是要为这种非理性寻找一个突破口,所以人们开始在理性的控制下去做一些类似追星、疯狂购物、及时行乐等这样一些非理性的行为。 由于整个大环境下理性对情感的过度占用,追星成为粉丝经过无意选择之后留下了的能够释放情感,满足幻想的情感过度占用理智的行为。其理性在于,绝大多数的粉丝都知道偶像与粉丝之间是存在距离的,即使是在互联网异常发达的今天粉丝们也能清楚地意识到偶像有偶像的生活,自己则有自己的生活,这种追星方式完全就是理性的,真正的完全超越理性的追星行为在粉丝圈内也是不受认同的,例如“私生饭”。其不理性在于,粉丝的消费行为是由于其对偶像的情感寄托,这种情感上的寄托是缺乏理性并且疯狂的。 粉丝经济的形成跟市场经济体制有直接关系。在粉丝的头脑中会直观地认为对偶像的喜爱就要体现在为偶像花钱这上面,只有让偶像具有商业价值才能在各种场合看到自己的偶像,为偶像的星途铺平道路,这种想法实际上也是市场经济体制带来的。 综上,粉丝的消费行为确实有其不理性的一面,但追星实际上是粉丝理性选择的结果,因此这种不理性是在理性的控制之下的。其付出与情感是在粉丝可承受范围之内的,也可由粉丝自行控制。粉丝消费、追星实际为理性选择之下,理性与非理性相互妥协的结果。 |
粉丝集资 1. 大量资金流向不明,粉丝集资合法吗? 近来,随着“101粉丝集资超4000万”、“组织者卷款跑路喜提海景房”等负面新闻的曝光,粉丝集资事件开始由娱乐版面转成社会新闻,引发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非法占为有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都要依据数额的大小、情节的轻重予以相应的法律惩处。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际红律师表示,粉丝集资行为目前处于灰色地带,并不直接等同于非法集资。 “粉丝集资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利,且粉丝群体相对封闭,不具有广义上的社会性,一般构不成非法集资。”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张力也表示,粉丝基于为偶像拉人气、提升影响力而自愿出资的行为属于自愿捐赠,同时也带有委托代理的法律特征。“这种捐赠是附条件的。”受访专家强调,尽管不像传统集资要求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但是粉丝集资有其特定的筹资目的,因此也不等同于纯粹的无偿捐赠。在有附加条件约束的情况下,对于集资发起人一方而言,有责任明确集资的目的并保证资金的用途和预先设立的目的一致。 张力表示,粉丝集资的发起人在现实生活中往往缺乏相应的审核机制,容易给打着“粉丝集资”之名行诈骗之实的居心不良者提供便利。集资发起人存在着违背集资目的或不当使用资金等行为时,应视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或侵权民事责任。” 2. 第三方平台监管能力有限,谁来监督?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集资渠道,除了倍受怀疑的扫码集资外,大多数粉丝后援会会通过Owhat和摩点两个平台进行集资,只要是公开的集资项目,所有人都能在平台上看到项目的发起人与项目进展情况。但第三方平台对集资项目的监管有限,Owhat表示,集资项目仅与发起人与集资者有关,如发生发起人收款后未提供相应服务的情况,Owhat将按照规定向支持者提供发起人的相关信息、相应应援项目的数据信息,协助警方跟进处理。而摩点则表示,不对项目真实性作出任何承诺。在张力看来,粉丝集资这一新型集资现象并非洪水猛兽,既有其产生的社会经济基础,也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亟待法律进行规范的新问题。他指出,在当前粉丝集资相关法律规制欠缺情况下,有必要加强对集资发起者的资质审 查,仅凭集资发起者的自律显然是不够的。 综上,由于“集资”这件事本身,从法律层面来讲,就处于灰色地带,过程中稍有不慎便极易出现违法违规的现象,所以一定会存在监管和舆论上的风险。由于粉丝集资已经成为经济社会中的常见现象,受访专家呼吁出台相应的监管细则,建立对于粉丝集资行为的有效预警机制,以应对粉丝集资可能出现的风险。管理部门应该注重监察管理,立法部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粉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
粉丝经济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以长沙市某中学为例,问卷调查显示高中生中的追星现象非常普遍,超过90%学生回复说自己有偶像。其中,约七成学生回答自己追星时间超过两年,同时超过六成学生回复自己曾经进行过粉丝消费行为。粉丝经济下的粉丝消费行为种类很多,消费方式主要有:购买专辑、书籍、杂志、海报(90人,占总样本53.57%,88.24%),购买明星演唱会门票或电影票等(78人,占总样本46.43%,76.47%),购买偶像代言的产品(36人,占总样本21.43%,35.29%),购买明星同款(30人,占总样本17.86%,29.41%),此外,还有车旅费、会费、打榜、送偶像礼物、捐赠等多种形式。消费渠道主要是网络(淘宝网、大麦网等)和他人代购。消费频次每年一次及以上的占所有受访者35.71%(占分样本的58.82%),受访学生的年度粉丝消费总金额在1000~3000元区间的人最多(30人),年度消费总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有3人(约占总样本2%)。 由于高中生的年龄相对较小,其世界观和人生观尚未正确建立,故此其在粉丝消费中存在不少错误的消费方式。不难发现由于消费不当和缺乏家长支持而导致粉丝采取不当措施的情况,见诸于报端的例子就有由于高中生对直播偶像的狂热,挪用巨额家庭存款对偶像进行打赏等行为。因此有人认为粉丝经济在这个时代只是泡沫,是一种不合理的消费,注定要爆发。但根据上述调查数据和案例访谈分析,非理性消费者的份额很小,仅仅是因为少数不合理的粉丝突出的消费行为,就会造成“全部的粉丝消费都是不合理的”错误观念。实际上,理性的粉丝消费是良好的,有助于我国经济的正常发展。 因此,引导中学生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促进当今粉丝经济传播中健康积极的消费行为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一方面,从社会,学校和家长的角度来看,应该认识到粉丝消费并不是简单的“是”或者“否”的问题。如果能够合理引导高中生的消费观念,使他们认识到粉丝消费是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对粉丝的适度消费不仅有利于丰富高中生的精神世界,而且能够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向上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