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新闻类的妈? 版权很复杂的,时事新闻本身是没有所谓权利归属,虽然摄影作品有版权但相比其他应为被摄体的特殊性,所以实践上有很多说法 在《著作权法》第22条[3]发现有这样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
点评
不过最近,著作权法修改将“时事新闻”修改为“单纯事实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