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转几十万了,评论快四万,博主大概就是撕开自己幼年时被侵害的经历以及后来心理扭曲的分析,来说明“女孩们不是自愿的” 让我觉得恐怖的下面评论,全部是有相关经历的女孩,我看了下,好多都是表哥堂哥,我真是惊呆~~~ 很多人都在呼吁,别让自家女孩和亲戚家男孩子单独放一起,或者委托他们照顾,就算他们只有十三四岁 男女七岁不同席,真特么有点道理!! |
本帖最后由 疏影横斜水清浅 于 2020-4-13 11:11 编辑
[天地无极] 看实名区热帖及评论,突然觉得“男女七岁不同席”很有.. ...
疏影横斜水清浅
· 发布于 2020-04-13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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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lz在隔壁贴里我的一层里纠缠不放,步步紧逼,我特意过来看看。贴一个链接吧 |
点评
难道以后发言都要把所有前提条件都列一遍,包括已知未知再加一个免责条款?我在宫里是玩耍的,不是来写工作报告的
有的国家是19+,有的国家是16岁能结婚(不代表个人意见)。我原先那层说的就是17+17, 从来没说过14+17=可以。
没有必要纠缠了,这些都只能就事论事,具体事情具体分析。各国成年的年龄都不同呢。
还是说同龄人才有资格“两情相悦”,根本不合理,只要女性性生理未成熟,再两情相悦都是伤害行为
你14岁和17岁的界限是怎么设定的,按照你的逻辑四十几岁和17岁就可能两情相悦了?和14岁就不行了?14是法律的界定本身不合理,因为17也是未成年
如果是发乎情止乎礼的关系,也就真的啥事都没有了,我还会觉得这感情很美好
你觉得是我的一个误区,我同样觉得你是一刀切。本来各自发表一些意见就撂开了,但lz你在隔壁步步紧逼,有些过了。
人性发乎情,有些止于礼,有些不。人类的性意识在年龄早期就有,尤其现代社会,孩子早熟。我在隔壁也说了,不是14岁的孩子,而是17岁两情相悦的小情人
我不是纠缠,我是纠正你一个误区,未成年男女之间没有正常符合心智的恋爱关系,不应该有豁免权,虽然法律上不面对这种现实,不代表就是对的
https://www.yuegongyutu.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1981&extra=page%3D1&mobile=2&_dsign=6e4c94f9
防不是这个防法吧?本质上是从小树立正确的男女观念才对。现在的治理方法有点像——脚疼吗?截肢,不然万一传染给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