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和p2是251员工微博,p3是微博辟谣,p4是有网友直接联系了深圳检察院得到的回复 |
嗯,逛微博时推到我首页了,随便看看。能看明白吗?
哇 |
虽然但是,这个人的人品如何和251天有什么关系?一码归一码。 |
本帖最后由 花天狂骨 于 2019-12-10 21:17 编辑 @月之海 这个算做伪证了吧,我也不是法律相关专业的,就把那条编辑了,这条不妥也请折叠 呃,重新打个码 ![]() |
点评
他有提前准备录音是个好策略,同时也就说明他是有准备的,那肯定不会在谈话中表现出威胁,要挟的词语,何上司又不知道他会录音,让他赶紧离开公司才是何的目的
再说了,那些出来说他人品烂工作差的都不知道是什么立场的人,都在说故事;司法机关的文书是实打实的证据的,我们这些局外人当然信证据和官方
为什么要要求完美受害人?一个女人即使行为放荡,也不能说她被强奸是她的错;这个人就算人品再烂做事再不靠谱工作能力再差,也不能被诬敲诈。
他人品不好侵害了别人的利益那就起诉他,但是不代表可以违法吧,这是有录音才没进去
花天狂骨 发表于 2019-12-10 21:11 谢谢补充材料哦,如果是存在作伪证的嫌疑,肯定触犯法律了,希望能制裁作伪证的人,如果是出自华为公司的授意,那么华为公司应该道歉,甚至被追责。 并没有要求完美受害人的意思,可能我在1楼补充的材料是挺主观的吧,抱歉。 我想表达的是,李员工其实一开始掌握了绝对的舆论权,但是他并没有让事情更公开透明,反而说了或者做了一些相对来说比较不可思议甚至有点反常的事,让事情复杂化了。比如他一方面暗示是华为是造成此次事件的元凶,甚至会影响司法公正,一方面又表达出对华为的眷恋。 实际上,华为好像是举报了5个人,其中就还有他的主管何。剩下的人目前是什么情况,有没有被定罪,定的什么罪,都没有看到有具体消息。这次事件疑点真的很多,希望能早日看到全貌。 总之既然事情公开了,就最好彻底公开,该诉诸法律的问题归于法律,而不是由人民帮他决定要不要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