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那小孩子已经死了,要是强行上,可能造成行凶男子自残,到时候我们也有麻烦。”李先生说,不是我们不去救,是已经晚了。』 我国以前对正当防卫要求比较严苛,最近的几次司法实践(辱母杀人案、昆山龙哥案)则显示情况发生了变化。据我所知,嫌犯正在行凶时,被害人和其他人是有无限防卫权的。但是在长沙9岁男童被殴打致死案件中出现的这种被害人疑似已经死亡的情况,其他人是否还有无限防卫权呢? 宫里有学法律的兔子吗?可以开贴给大家科普一下正当防卫吗? ———————————————————————————————————————————————————————— 警方通报9岁男童被殴打致死事件 此前报道: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雅塘村社区一小区9岁男童罗琪(化名)11月5日被一成年男性殴打致死事件,持续引发舆论关注。 据网传视频显示,体格壮硕的冯某华光着脚,将罗琪骑在身下,右手持疑似锥状器物,朝周围人挥舞。其间,被他压在身下的罗琪一直未动。 罗琪被殴打的视频很快传开,部分网友质疑围观者的冷漠。8日下午,记者就“围观者冷漠”说法采访了多名目击者和小区居民。 居民胡女士儿子与罗琪是同班同学,且关系密切。胡女士称,她在房子里听到有人叫嚷,从窗户往外看,并没有看到情况。等她下楼才发现,罗琪正被男子压着打。当时已经有约20人围观。胡女士拨打了急救电话并报警。 同样听到呼喊声的还有年近70岁的周先生,他当时正在小区内看人打牌。起初听到呼喊声,他以为是有人吵架。数分钟后,他再次听到呼喊声。他赶到现场,看到一位骑摩托车老人正准备拖开施暴男子,他也赶过去,将施暴男子拖开。 周先生说,施暴男子体格强壮,臂力很大,三人才合力将其拖开。 李先生是小区里负责外墙装修的工人。他是赶到事发地点的第二人。 事发当天,他工作的位置距离事发地点约40米,他无意中注意到有个男子骑在小孩身上。李先生赶到现场时,罗琪的舌头伸了出来,脸色惨白,一直没有出声。 李先生马上喊来工友。赶来的工友有的拿来了木棒,有的拿来了用于房屋外墙装修的防坠网,准备把行凶男子制服。 李先生说,他到现场时,嫌犯手上拿着一把长约40公分的改锥。起初嫌犯还比较安静,慢慢的人多了,他就变得狂躁起来,不与人交流,独自大喊大叫。李先生和工友们试图靠近嫌犯,嫌犯就拿改锥朝他自己胸口捅。 “我们看那小孩子已经死了,要是强行上,可能造成行凶男子自残,到时候我们也有麻烦。”李先生说,不是我们不去救,是已经晚了。 记者在案发现场发现,离现场约百米处有小区的监控镜头。 对此,小区物业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小区保安亭距离事发地250米。保安在赶往事发地途中曾折返过一次,想要拿一个网制服嫌犯,所以耽误了时间。 |
本帖最后由 芬雅茉莉 于 2019-11-12 14:25 编辑
[天地无极] 正当防卫?——长沙9岁男童被殴打致死事件引发的问题 ...
有节有常
· 发布于 2019-11-12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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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下雨 发表于 2019-11-12 14:48 是的,李先生和他的工友已经拿来了木棒之类的工具,如果孩子还能动、还能出声,他们强行制服嫌犯有底气,情况就不一样了。 |
兔子乖乖 发表于 2019-11-12 14:30 一个178cm、102kg的壮汉把一个9岁的小孩骑在身下,把小孩压得脸色惨白,不能出声、不能动,连舌头都伸了出来,这应该算正在施暴吧? 现在的问题是,在被害人疑似死亡的情况下,如果解救行为伤害了嫌犯或者导致嫌犯自残,那算不算防卫过当呢? |
芬雅茉莉 发表于 2019-11-12 15:08 一开始就报警了。根据警情通报,13时30分嫌犯和被害人遭遇,3分钟后有人经过,13时36分派出所接到报警,13时50分民警到场。 |
上海反杀那个案例,也是没有先例的。据说如果不是舆论发酵太快,他这种很难定性为正当防卫。我国对这项鉴定一直过于严格的。 如果1、2个人不敢让,可理解。那么多人不敢上,和怕惹祸上身有关(法律也确实没有保护条款)。城市小区说白了都是陌生人,邻里关系淡薄,不像农村,一般聚族而居。如果这事发生在村子里,我相信早被制服了。 但远看一眼就确定孩子死了,然后才选择不上,明显是找的借口。 |
越之山水 发表于 2019-11-12 16:20 就是因为人太多,大家都不救,想救的人也会迟疑,不敢去救人。之前听人说过,具体的记不清了,大致就是如果在公众场合遇到危险,围观的路人很多的情况下,不要无目的地求救,因为从众心理,路人看大家都不帮忙,也抱着反正不是我一个人不救,会减轻罪恶感,而如果你看中一个人求救,那个人还有可能救你,因为你向他求救了,那个人可能会产生责任感,不救人他的罪恶感也会比躲在人群里看热闹的人的罪恶感高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