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本律师事务所持续针对网络上存在的侵犯张艺兴先生名誉权之侮辱、诽谤言论进行公证、诉讼,积极地采取法律措施,以维护张艺兴先生的合法权益。 2019年6月27日,本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针对微博用户“猩妃”(UID:6865786757,经法院责令相关网络平台披露的实名为*坤)发布侮辱、诽谤张艺兴先生的言论之行为再度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除上述案件外,本律师事务所自2019年3月起亦陆续将昵称为“孙艺兴的bot”(UID:6861736473)“Mickey嬋-”(UID:5894861826)等微博用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目前案件进程为法院已责令相关网络平台将上述微博用户的身份信息进行披露,上述微博用户的实名分别为*嘉雪、*婵等,相关案件待法院进一步审理。 对于网络上其他侵犯张艺兴先生名誉权之言论,本律师事务所会持续关注,并于第一时间公证保全,通过一切法律手段追究侵权言论发布者或转载者的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本律师事务所受托于东阳横店张艺兴影视工作室在此表示:我们尊重一切合法、合理的意愿表达,但诚望网络用户在利用互联网进行一切活动时均应以合法为前提,严守道德底线,共同营造清风正气的网络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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