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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收到 104 条回复
月宫慕琼枝 · #2 · 2022-6-21 10:23:01  回复
哪有,本来是说昨天晚上出的。
正常程序,跟网友无关。

点评

真见义勇为该鼓励的新闻也没见这帮勇敢敲键盘的去转,简直无语死  发表于 2022-6-21 10:49
见义勇为就不该被强制要求,这是个情分又不是本分,帮忙报警都是美好道德的品质了,还非要求路人上去拼命啊?真是勇敢的都在网上敲键盘  发表于 2022-6-21 10:46
是的,那阵子吵男女的时候有个姐姐发了个视频,一个大叔救了两个女生,这时候没有一个吵男女的姐姐去夸赞那个大叔,难道他就不是男性了。犯罪和见义勇为的问题是个人品质随机发生没有普世性,女权真的不应该利用此类   发表于 2022-6-21 10:44
这要是换成个未成年男孩杀女童,你看看微博会不会又掀起一波狂风骤雨呢哈哈哈  发表于 2022-6-21 10:39
啥事上来先看性别就不对,犯法应该先看法律,人权包括女权,我一直不赞成在违法犯罪的时候再去讨论女权,模糊焦点。有些姐姐不爱听,女权被一些人滥用而造成歪曲,影响普及,真的。   发表于 2022-6-21 10:37
我的意思是,有别有用心者在带节奏,这事儿被一些xx盯上了,一直造谣抹黑政府,官方公布就公布吧。  发表于 2022-6-21 10:34
哦,因为没有被第四权选中,所以就没有价值,所以就不会群情激奋呗,群情激奋到底值几个钱,哈哈  发表于 2022-6-21 10:32
男宝死了就死啦,婚驴在微博没人权啦  发表于 2022-6-21 10:31
杀男童的是个未成年呗,还是个女的,你指望媒体给这种毫无挑动价值的眼神啊  发表于 2022-6-21 10:31
虐杀儿童案,不值得一个公安厅通报吗???  发表于 2022-6-21 10:31
为啥就这件事闹大啊,我不信全国各地比这更惨烈的刑事案件会没有,同期杀人的就好几个,为啥不挖掘一下那个杀男童的凶手家里有啥黑社会背景?  发表于 2022-6-21 10:30
这不是闹太大了吗,不公开更是要完。  发表于 2022-6-21 10:26
正常刑事案件,不需要公安厅出通报,在人民日报上发,全国其他类似案件表示不服,也想各省公安厅出来通报一下  发表于 2022-6-21 10:25
wendy1955 · #3 · 2022-6-21 10:24:41  回复
说清楚就好嘛
天地不仁 · #4 · 2022-6-21 10:24:50  回复
从事情发生到调查到出结果是需要一个时间过程的,而不是像网上发酵的一样,最好是直播办案
很多事情还是等子弹飞一会儿再发言吧
牛肉火锅 · #5 · 2022-6-21 10:29:25  回复
本帖最后由 牛肉火锅 于 2022-6-21 10:33 编辑

太阳都是鸡打鸣喊出来的!!!鸡才是太阳的爹!!!我说啥来着?这事就和卡戴珊穿梦露裙子一样,想怎么炒都在媒体手里哈哈哈哈

点评

哈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22-6-21 12:17
听取内心 · #6 · 2022-6-21 10:31:30  回复
继续日,这个通报仍然避重就轻
视频里清清楚楚案情真相上:公共场所,多人预谋强奸多名女性,并实施暴力。正式罪名应该是强奸未遂、故意伤害。并且因多人、公共场所,多名受害人,团伙涉黑,起刑点就是10年,10年以下完全属于轻轻放过
青城山下老农民 · #7 · 2022-6-21 10:31:57  回复
有没有可能舆论治国会产生这么一种情况:明明可以深挖一下的,但因为要应付舆论,只能匆匆将第一二层的结果上报,三四五层就都躲过去了。用人民的名义来描述,就是只挖到常成虎,连程度的毛都没摸着,更不用说祁同伟高育良赵立春了

点评

楼下,是有可能上面爆出来造成舆情可以方便后续扫黑,不过舆论是双刃剑,也有可能其他别有用心的下场也说不准,大家也是讨论几种情况,从逻辑上来说,14亿人这事在中国应该也不可能是孤案,有幸被选择成为热点事件应   发表于 2022-6-21 12:32
楼下,如果真这样,还担心舆论影响深挖干嘛,既然是政府想借舆论的东风办案,那继续挖呗,老百姓不也拍手称快吗,怎么又说影响办案呢  发表于 2022-6-21 11:10
我都搬过知乎的文章,这就不是网友闹大的。不要高估自己的能量,如果因为闹才办,那中国真的要完了。你能看见的就是政府想让你看见的。否则这视频怎么流出来的,屁民永远只是棋子,下棋的是别人。   发表于 2022-6-21 11:04
不闹大,也只是停留在一层,不会去深挖三四五  发表于 2022-6-21 10:52
但说实话,这事不闹这么大,肯定当一个普通寻衅滋事件处理了,也不会有一连串唐山实名举报。借此事给各地政府敲打敲打也是好的  发表于 2022-6-21 10:50
nsdd  发表于 2022-6-21 10:47
不利于又怎么样,说了要继续【日】啦,  发表于 2022-6-21 10:40
微博这种鱼龙混杂,素质差别巨大的平台,能提供一个申诉平台就可以了,但是绝对不应该成为一个实时监督的平台。  发表于 2022-6-21 10:39
是的,其实更加不利于办案  发表于 2022-6-21 10:38
加油123 · #8 · 2022-6-21 10:32:56  回复
什么?一个受害者都没死?那肯定是官方捂嘴造谣啊!受害者不开个直播澄清一下自己没死就是有问题呢,哪怕开直播澄清自己还活着也是演员演的AI技术合成的!反正在“正义”网友眼里这几个人肯定死了,还死得特别惨!不死惨点对不起他们网暴无辜老板娘,对不起他们给造谣媒体当枪当炮灰的冲锋陷阵啊!

点评

AI技术算个屁啊,受害者开了直播如果没有正视镜头肯定是眼神闪躲受到威胁了被迫报平安呢!这我都会!  发表于 2022-6-21 10:45
可惜,伤的是蛮重的,轻伤二级,但是呢,就是没死呢,有些畜生可能恨不得冲去医院再敲几棍子  发表于 2022-6-21 10:37
美男楼海军姐姐 · #9 · 2022-6-21 10:48:08  回复
本帖最后由 美男楼海军姐姐 于 2022-6-21 10:53 编辑

昨天还有人怼说公务员办事效率的事。合着警方是关起门来编小说。哦,不是,收集网友信息编小说。那么简单的事,拖了几天?要你们何用,你们这群吃干饭的。继续日,绝对还有内幕。查的那么快绝对事先编好了,捂我们嘴。我们要咬住涉黑保护伞不放松。受害者?还有受害者啊,她自己为啥不出来发视频,妈的,绝对被威胁或者死亡了。受害者出来,告诉我们你还健在。(我想起512地震采访灾民的经典镜头了,灾民头部受伤,捂着头。记者,你哪里受伤了,家里没事吧?灾民,不好意思我急着要去找****,记者接着同样的套路去采访)。我和我同学一边看电视一边骂街。

点评

正话反话都让他们说完了  发表于 2022-6-21 12:11
所以我都帮忙说了呀,太阳都是鸡喊出来的!  发表于 2022-6-21 10:57
他们会认为今天通报是自己昨天呐喊的功劳,更来劲了  发表于 2022-6-21 10:53
扶摇mm · #10 · 2022-6-21 10:52:50  回复
说的挺清楚啊

点评

是啊,挺好的,松了一口气。  发表于 2022-6-21 10:56
美兔不吃苗 · #11 · 2022-6-21 10:58:16  回复
5.4.4 轻伤二级
a)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c)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d)斜视;复视。
e)睑球粘连。
f)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g)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点评

好严重啊  发表于 2022-6-21 12:38
我觉得轻伤二级已经挺严重了  发表于 2022-6-21 11:02
呦可算找着个新点了,现在又不是毁容大小便失禁半身不遂被拖进巷子做出不可描述的事情啦?  发表于 2022-6-21 11:00
怎么啦,没死,你是不是很遗憾啊,司法轻伤二级,的确很重,但是就是没死啊,人家活着呢,不服气去医院再加一棍子被,粘贴复制复读机  发表于 2022-6-21 11:00
美兔不吃苗 · #12 · 2022-6-21 10:59:03  回复
5.5.4 轻伤二级
a)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颈前部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6.0cm2以上。
c)甲状腺挫裂伤。
d)咽喉软骨骨折。
e)喉或者气管损伤。
f)舌骨骨折。
g)膈神经损伤。
h)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
美兔不吃苗 · #13 · 2022-6-21 10:59:46  回复
5.5.4 轻伤二级
a)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颈前部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6.0cm2以上。
c)甲状腺挫裂伤。
d)咽喉软骨骨折。
e)喉或者气管损伤。
f)舌骨骨折。
g)膈神经损伤。
h)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
美兔不吃苗 · #14 · 2022-6-21 11:00:46  回复
5.6.4 轻伤二级
a)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
b)肋骨骨折2处以上。
c)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
e)胸部损伤,致皮下气肿1周不能自行吸收。
f)胸腔积血;胸腔积气。
g)胸壁穿透创。
h)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点评

我从未说相信过视频,我只是质疑,为啥受害人方失声。如果你跟过我前几天的发言就会知道我的判断,没有受害人死亡,不要相信网上过头的话  发表于 2022-6-21 11:09
问下,隔壁央视记者被打楼,你为啥就是不进去啊,不是很关心本事件吗??你的重大论据出问题了,不去讨论一下吗???  发表于 2022-6-21 11:01
牛肉火锅 · #15 · 2022-6-21 11:01:08  回复
楼主啊,上面这种刷屏的是不是应该处理一下呀?不然合理怀疑是来毁楼的哦

点评

那我只能顺理成章怀疑50W了呢  发表于 2022-6-21 11:05
我不会处理啊,我再看看呗,这种机器人回帖,我真是月宫第一见到,一点情绪不带,就回帖,我见识一下  发表于 2022-6-21 11:03
美兔不吃苗 · #16 · 2022-6-21 11:01:35  回复
5.3.4 轻伤二级
a)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b)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c)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d)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e)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美兔不吃苗 · #17 · 2022-6-21 11:02:08  回复
5.2.4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rirke · #18 · 2022-6-21 11:03:18  回复
这不说的挺清楚的吗?老实说看到受害人轻伤松了一口气,看打的那么厉害,真害怕受害人有啥严重的伤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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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总比司法上都鉴定成重伤的好一点啊。当然姑娘是肯定很惨,无妄之灾。  发表于 2022-6-21 11:07
司法上的轻伤其实已经很严重了  发表于 2022-6-21 11:05
其实还是很严重,司法轻伤二级还是很重的,姑娘的确很惨  发表于 2022-6-21 11:04
misspring · #19 · 2022-6-21 11:05:26  回复
轻伤二级也很重了
美兔不吃苗 · #20 · 2022-6-21 11:07:01  回复
这是百度轻伤二级的身体各个部位的标准。多了点,不好意思。字数太多,我没法发在一个层里。也算是对这个通告的补充。这个通告很辟谣很给力。说明也不是什么维不维稳的问题不能谈及。说明政府还是要依法处理的。

点评

还是看过一个的,就是老板娘放的澄清自己没有旁观的视频。  发表于 2022-6-21 12:46
我没有网上转赞评任何谣言包括视频。甚至我根本就没有打开过这些视频。  发表于 2022-6-21 12:43
一桩刑事案件,对造谣的生事别有用心的,统统无能为力,也就逼着公务员加班加点查案写通报,还不给加班费,土共不是废物是什么? 威权政体的耻辱 集权体制的羞耻 简直对不起美国几十年来贴的妖魔化利维坦的标签。 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6-21 12:26
一看风向不对,就开始调整口风了,昨天晚上在那位楼主楼里各种嘴脸自己忘了吧!!!  发表于 2022-6-21 12:17
土共如果不是废物,轮得到你们这种人在网上叫嚣捂嘴叫嚣维稳???轮到到你们这种人拿着造谣小视频各种诋毁公检法!!!!!!!!  发表于 2022-6-21 12:16
楼主是没经历过,骑车都不能带项链,火车站儿童乞讨,防盗窗连到楼顶的年代。  发表于 2022-6-21 12:00
什么土共,什么废物。这些年打黑治理的成果怎么就没了?我自己就觉得治安比小时候好的不要太多,官员腐败少了很多。  发表于 2022-6-21 11:57
官场的事情,自有国家会处理。有轻重缓急。这种恶行违法的事件,不把惩治结果亮在明面上,会让大家对治安没有信心,也会纵容犯罪。  发表于 2022-6-21 11:55
别特么偷换概念了。维稳啥时候说不能依法处理了,维稳是打击那些别有用心借此攻击现有体制的背后推手,当然如今看来维稳就是个屁,一个个有恃无恐的造谣,土共这个伪利维坦的废物!!   发表于 2022-6-21 11:49
具体打人受到惩治,让以后这类事少点,女孩子有安全感就可以了。深挖,涉及各方面太多。我倒觉着现在不是好时机,只会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发表于 2022-6-21 11:35
我不满意,这群人绝对可以深挖的,现在公告出来,后面基本不好深挖了,有线索的可以针对性藏起来,这事就这么结束了  发表于 2022-6-21 11:12
因该先和楼主打招呼在贴标准的,实在是我不太会粘贴,老漏了,就先贴了再解释。让你以为机器人刷屏,不好意思了。  发表于 2022-6-21 11:11
若有木 · #21 · 2022-6-21 11:12:03  回复
这个案子我从一开始就相信没有死人。因为监控中打完白色衣服女生后,老板娘还在外驻足一段时间。没有任何惊慌失措的样子,如果死人或者发生了更恶劣的事件不可能是这个表现。其他的也不想看,所以后续不管闹成什么样,都没有再关注。
微博应该整顿,一个普通娱乐app,现在的作用就是升堂、聚集性撕逼散发戾气,几个营销号就可以翻云覆雨。不过又想想,可能有些人确实需要声援。
我上网是休闲的,现在都在小红书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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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医闹是真的患者被黑医生治死了啊?有一成吗?!为了钱就去闹甚至去捅医生,拿这种举例证明闹大有理的真是个垃圾!  发表于 2022-6-21 11:41
笑死还特么医闹,还特么好意思说医闹?!!!!!医闹有多少是那群垃圾媒体挑动起来的?!!!!!  发表于 2022-6-21 11:39
和医闹比,对象你就搞错了。你去医院闹事,医院赔你钱,之后会寻你仇吗?不会。但hsh会。就跟你讲实话吧,对两个女生来说,正常处理犯罪人,得到应有的赔偿隐姓埋名是最好的结果。如果从重处理犯罪人和曝光自己都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6-21 11:35
受害人可能是自己不想出来发声,打人的都被抓而且肯定不会轻放。为什么要求受害者一定要出来呢?声讨什么?老板娘发声是要为自己网暴讨公道  发表于 2022-6-21 11:27
不然,医闹什么的哪里来的。不过,这事不一定就是越大越好就是了。  发表于 2022-6-21 11:26
一般情况下,闹大了,其实才好要赔偿。  发表于 2022-6-21 11:25
两个女生伤这么狠,除了依法处理犯罪分子外,经济补偿和人身安全对两个人才是最重要的。这些看客帮不了太多忙闹更大也没什么用,看zf处理了。  发表于 2022-6-21 11:23
所以,我的观点是保持沉默就好,因为我们不知道真相。  发表于 2022-6-21 11:23
声音缺失有很多原因,除了zf可能要求不要随意发声外。像打人方涉嫌hsh,这种在地方上肯定是有组织的,万一寻仇怎么办。唉,现在还是要想点实际的  发表于 2022-6-21 11:21
我认为没死人,是因为如果死了人,家属就没有顾忌,怎么也会有消息出来。但受害人一方的声音缺失,而且官方的损伤说明不够清楚,是有问题的。  发表于 2022-6-21 11:17
豆末末 · #22 · 2022-6-21 11:17:22  回复
轻伤二级也很重了。能判多久啊。后面那些案子是一起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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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2-6-21 12:20
美兔不吃苗 · #23 · 2022-6-21 11:21:06  回复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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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下,我手短,只顾的上先贴。这里是网上随便找的。看看就行。  发表于 2022-6-21 11:22
若有木 · #24 · 2022-6-21 11:35:18  回复
若有木 发表于 2022-6-21 11:12
这个案子我从一开始就相信没有死人。因为监控中打完白色衣服女生后,老板娘还在外驻足一段时间。没有任何惊 ...

和医闹比,对象你就搞错了。你去医院闹事,医院赔你钱,之后会寻你仇吗?不会。但hsh会。就跟你讲实话吧,对两个女生来说,正常处理犯罪人,得到应有的赔偿隐姓埋名是最好的结果。如果从重处理犯罪人和曝光自己都不会是好事。你要知道,对面是hsh不是普通人。这种在当地盘根错节的,就算一窝端,也不是全部处死。过几年出来了,两个女生怎么办?hsh是什么性质?不要这么天真,zf也不可能随时保护你。伤势什么,出来说再清楚又有什么用?已经发生了。就依法判罪,两个女生得到应有的赔偿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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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现在直接把谣言当轻描淡写带过去了呢呵呵  发表于 2022-6-21 12:02
官方不早就通报四个女孩伤情了吗,只是当时还没出鉴定级别。谣言四起不更应该谴责造谣的,还怪起辟谣者反应慢?  发表于 2022-6-21 11:54
是的。后头还是经济补偿比较重要。判刑判不了几年。也难怪这帮人打起来这么有恃无恐。不过,依法惩治,也是对犯罪一个震慑,不然,女孩子危...  发表于 2022-6-21 11:45
现在就已经是不错的结局了,4个女生都说的很清楚,两个轻伤两个伤的比较严重在医院。其他就是判罪和赔偿的问题了,围观群众也帮不了太多。  发表于 2022-6-21 11:42
而且让这两个女生出来讲什么?都伤成这样。最好的结果就是犯罪分子依法判罪,几个女生得到应有的赔偿保护好自已隐姓埋名好好生活。  发表于 2022-6-21 11:41
那现在官方出来把女孩伤情通告一下,也是个受害人方的声音和消息。也比啥都没,谣言四起要好。  发表于 2022-6-21 11:39
还有说不露脸露声音的,我跟你讲就这种小地方,出点什么事怎么可能瞒得住。肯定不少人都知道这些女生的身份的,你觉得hsh会不知道?  发表于 2022-6-21 11:38
深院月斜人静 · #25 · 2022-6-21 11:53:20  回复
这是拔了萝卜连着根,还开赌场,后面必须挖出这货背后一个网络的保护伞,这畜生这种往死里打,一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肆无忌惮的嘴脸,没有保护伞这畜生不敢这么猖狂。
正直的颜够 · #26 · 2022-6-21 12:10:38  回复
轻伤二级,没死人就好,真的真的不想几个姑娘因为几个渣滓白白没命,还活着就好,希望能好好恢复
把酒问青天 · #27 · 2022-6-21 12:15:43  回复
造谣的也该严惩,就是罚的轻了才让他们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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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了就是“捂嘴”,用脚趾头都想得到这个风向。总之媒体带路确实无敌  发表于 2022-6-21 14:19
造谣具体的人,受害人还能起诉法院,这种公共事件造谣,扭头不承认删除了事,不会有任何惩罚  发表于 2022-6-21 12:21
不会的,第四权无法无天,谁都不敢动  发表于 2022-6-21 12:19
疏影横斜水清浅 · #28 · 2022-6-21 12:26:04  回复
美兔不吃苗 发表于 2022-6-21 11:07
这是百度轻伤二级的身体各个部位的标准。多了点,不好意思。字数太多,我没法发在一个层里。也算是对这个通 ...

一桩刑事案件,对造谣的生事别有用心的,统统无能为力,也就逼着公务员加班加点查案写通报,还不给加班费,土共不是废物是什么?
威权政体的耻辱
集权体制的羞耻
简直对不起美国几十年来贴的妖魔化利维坦的标签。
蓝星第一极品废物圣母

点评

没事找自媒体。平台多牛逼,你可以管我,但是你不能捂嘴,百姓的声音你不听?正规发声渠道,需要么?平台说交钱啊,我他妈做慈善么?  发表于 2022-6-21 13:19
哈哈哈,暴躁姐妹。说实话我真的心疼基层。两面不是人。我不知道后面咋收场,已经有了先例,舆论发酵在前,办事在后。GCD真的是圣母白莲花  发表于 2022-6-21 13:16
丛林迷鹿 · #29 · 2022-6-21 12:35:56  回复
这结果挺好的,祝姑娘们早日康复。
浪漫地生活 · #30 · 2022-6-21 15:41:04  回复
挺好,还有别吵了,起码有些还会来这种帖子留言,应该是真关心事情进展的,有些是造谣的搬得好快,辟谣贴从来不进,
548477 · #31 · 2022-6-21 19:01:00  回复
有说明了就好了,其实就想知道她们伤情到底怎么样了,之前受害者伤情状况毫无具体信息我是觉得不正常的。轻伤二级也不轻了,希望能恢复好,只要不影响日后生活就好了,剩下的就是罚死那群煞笔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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