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应该买卖同刑,最高死刑。 |
妈的,惊掉我下巴,买卖妇女真是几乎零成本,买方竟然以前不入刑,修改完才判三年。人代会有没有代表能提一下刑法修正案。
所以我支持被拐卖的受害者宁可杀买方全家也要想办法逃出来,这种境况还心存善念就是对自己及自己家人的残忍 |
点评
因为绝望才会疯,疯是一种绝望后的自我保护机制,被虐疯的人被解救后大多能恢复大部分理智,当然心理创伤是挥之不去的。但想杀人怎么会绝望
除非意志特别坚强,大部分都会被孽疯,精神失常后还怎么报仇
真的 我觉得都有反抗意识 反而更能震慑到买卖的人,有些人就觉得有了孩子这个人就离不开了或者就任摆布了,觉得有机会没成本……
我也看到好几例杀人后逃出来的,还有一例屠村的,只想说干得漂亮,没机会创造机会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总有对方放下警惕的时候
但是中国很多女孩子做不到……而且砍死人渣一定要下手狠,不然很可能反被搞得更惨
桃源望断无寻处 发表于 2022-2-24 09:10 昨天看微博 有人发了一个2000年左右的案子,被拐的女孩才17岁,被买家用斧头威胁着发生了关系。晚上女孩趁他们睡着,砍死了买家和他母亲,判了几年不清楚。 |
点评
所有被拐卖的妇女都应该这么做,关在监狱里被被关在小黑屋里被迫生孩子强多了
之前只要不阻止解救,就基本上不会惩罚,当初为了实际操作中降低解救难度,设定的法律,其实的确到了修改的时候了,买卖同罪,刑法修改刻不容缓 |
点评
各地不同吧,我奶奶家农村,改开前,整个基层治理很到位的,啥都有,赤脚医生都一村一个,我爸以前就是,市里医院去进修的
那啥,从农村出来的人说句实话,以前所谓的组织到村也是没有实现的,现在经济好了,才有那么一点苗头。以前真的是说的好听罢了。
那上面也应该想想办法吧,咋七十多年了基层还倒回去了。
曾经党组织直接到村的生产队啊,乡村治理基层党建怎么全面崩溃的,我们自己心里清楚就行了,不知道有没有可能,但是反思改开的确到时候了
本帖最后由 月宫慕琼枝 于 2022-2-24 09:39 编辑 疏影横斜水清浅 发表于 2022-2-24 09:31 我其实非常理解基层执法难度,有时候警方和检方自己的人身安全都受到威胁。但是徐州这破事儿弄得好像我们还在封建社会皇权不下县,看了真的是触目惊心。新中国成立都七十多年了。 |
月宫慕琼枝 发表于 2022-2-24 09:38 我不理解。这就是从上到下的长期失职、纵容甚至主动参与,才会导致如今的场面。像董某这种愚昧穷汉,自己真有多大能量?且不说被抓,只要买来的老婆短时间被解救回去,成为他们眼中的“人财两空”,下一个穷汉就会止步。 |